用男的公积金账户还款铁定加命了而且估计没有公正持有份额
男的太有心计
用男的公积金账户还款铁定加命了而且估计没有公正持有份额
男的太有心计
产权是你的,债务是共有的
不用分一半,名字是你的,离婚你只用把他付的那一部分房贷还给他就好了,前提是他要拿的出还贷的记录
咨询律师
不管他还没还,婚后所还的贷款部分就是一人一半,你首付部分才是你自己的。
如果加了名字,首付部分也是一人一半,算是赠予。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所以结婚真的要擦亮眼睛,对你不好就算了,还尼玛要算计你,真是够了
套路好深这男的
于情于理,男方不道德,但这是法制社会,很多时候一时脑子进的水就是以后流的泪。
办理商转公,公积金中心为了避免风险,就是要求夫妻去公证房产是共同所有!这样公积金中心的风险降低了,但是还款人就被动赠予了!不人性化!楼主还是找个专业律师吧,论坛里估计大部分也是一知半解!好聚好散,自己的极力争取,不妥协!我很想不通一个男人,离婚的时候居然惦记老婆的婚前财产,并且结婚的时候他没房,是不是一开始就有所图!所以还是要擦亮眼睛!
这种男的一定得离开!不惜代价,太无耻了
没看出什么心机男,你们刚结婚的时候是他提出要帮你用公积金还款[那是好得穿一条裤子],当然愿意分担一下家庭的债务,而且你也同意了,说明当时你们就没有考虑以后财产分割的问题。是真心想一辈子过日子的那种。而后你提出离婚,男方提出财产分一半[似乎有点过份],但是,是你提出离婚的[不管什么原因],那么你就要有一个公平的财产处理方案、
不能说办财产共享你签字了,离婚划分财产你又不认同你签字的证据。正确的方法是带上你的房产材料和律师去谈分割的百分比]
不用,你把首付款拿出,这个官司稳赢,我打过
一般情况首付是婚前你出的 婚后共同还贷 房子认定为你的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你要给予相应补偿。但是你这个签了财产共有证明等应该不完全属于这个划分范畴了,需要咨询专业律师。
既然如此 好好跟律师沟通哈吧
找一个专业点的律师
虽然你准前老公不会得到房价的一半,但是房屋增值部分还是一人一半,楼主你亏了
这个故事看了很多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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