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杂谈
炸炸扎 高中一年级
luoore发表于 2019-07-05 11:08 如果警方以危害公共安全立案Z高可死。如果以危险驾驶或者肇事逃逸顶多三五年的事。

理论上你说的没错,但醉驾导致二死四伤估计很难判死的,以前南京有醉驾致五死的也没判死。

luoore 高中一年级
炸炸扎发表于 2019-07-05 11:52 理论上你说的没错,但醉驾导致二死四伤估计很难判死的,以前南京有醉驾致五死的也没判死。

以危害公共安全就可以,看定什么罪。同样杀人,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定罪标准完全不同。同样飙车,没造成啥后果,轻的可以只批评教育,重的可以判三年,就看警方怎么立案。

luoore 高中一年级
炸炸扎发表于 2019-07-05 11:52 理论上你说的没错,但醉驾导致二死四伤估计很难判死的,以前南京有醉驾致五死的也没判死。

只要定了公共安全罪,这种十年起步Z高死刑。定了这罪,公交车上给司机两巴掌吐口痰都可以还三年,下了车再给司机两巴掌赔500块让人做个脑部ct就行。

炸炸扎 高中一年级
luoore发表于 2019-07-05 12:33 以危害公共安全就可以,看定什么罪。同样杀人,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定罪标准完全不同。同样飙车,没造成啥后果,轻的可以只批评教育,重的可以判三年,就看警方怎么立案。

不是说Z高刑是死刑就可能会判死刑啊,量刑是有标准的,从以往的醉驾致死判例来看,情节更恶劣(撞死一个后被群众围住,强行冲出再次碾压受害人,又撞死旁边一人),肇事者普通平民,完全不赔偿的也只是个无期。

这个案子怎么看判死的可能基本上都没有。

昂秀 初中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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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ore 高中一年级
炸炸扎发表于 2019-07-05 12:43 不是说Z高刑是死刑就可能会判死刑啊,量刑是有标准的,从以往的醉驾致死判例来看,情节更恶劣(撞死一个后被群众围住,强行冲出再次碾压受害人,又撞死旁边一人),肇事者普通平民,完全不赔偿的也只是个无期 ...

我只是说有死的可能性,不是一定死。如果只是交通肇事罪,有死的可能性?

luoore 高中一年级

不要拿以往的来看,就像玩仿真枪那位福建男孩,一审无期一样,你想象的到吗。

炸炸扎 高中一年级
luoore发表于 2019-07-05 12:46 我只是说有死的可能性,不是一定死。如果只是交通肇事罪,有死的可能性?

除非案子有新的反转,比如女司机跟宝马车主有仇,定故意杀人,不然基本上没有死刑的可能性,南京醉驾导致5死4伤也没判死。

但话肯定不能说死,而且我内心也希望这人渣尽可能的被重判,所以我跟你也没什么可争论的点,各自保留意见吧。

日子一天一天过 大学四年级

性质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罪。应判处死刑,给所有酒驾的人一个惊醒。开车这么猛我甚至怀疑也有毒驾的可能

luoore 高中一年级
炸炸扎发表于 2019-07-05 12:54 除非案子有新的反转,比如女司机跟宝马车主有仇,定故意杀人,不然基本上没有死刑的可能性,南京醉驾导致5死4伤也没判死。但话肯定不能说死,而且我内心也希望这人渣尽可能的被重判,所以我跟你也没什么可 ...

不死也能20年,我的意思就是警方立案罪名不同,Z后的结果天壤之别。轻的缓刑,拘役,一年后正常人,重的Z高死刑。你说死刑不可能,你觉得判一年缓一年有可能没,都有可能,总有惊喜。

luoore 高中一年级
炸炸扎发表于 2019-07-05 12:54 除非案子有新的反转,比如女司机跟宝马车主有仇,定故意杀人,不然基本上没有死刑的可能性,南京醉驾导致5死4伤也没判死。但话肯定不能说死,而且我内心也希望这人渣尽可能的被重判,所以我跟你也没什么可 ...

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不比故意杀人轻。

炸炸扎 高中一年级

按交通肇事罪来算这货也是个重大伤亡(死2重伤3就算重大),又没有自首或者积极施救的情节,说以后立功减刑或者保外就医是有可能的,但判轻不现实。这种引发关注的案子缓刑更不现实,除非是她亲爹妈,否则从公检法到监委没哪个领导愿意帮这个忙,依法治国跟全面从严治党不是像很多人想的那样是句空话。

炸炸扎 高中一年级

你说的都是理论,Z高刑是死刑的罪名很多,但从以往的判例来说故意杀人这类暴力罪名判死比例比其他罪名大很多,至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你可以查查近二十年按这个罪名被判死的有多少。你说危害公共安全罪Z高量刑不比故意杀人轻,这个我承认,但实践中大部分危害公共安全罪判的都比故意杀人轻,而且轻很多。

嗅嗅 大学一年级

富豪们是不是都可以没事喝醉了,开车去街上到处撞人玩,反正有钱,赔钱就OK了?反正财富都是20%人的手中,如果不重判,指不定后面会不会成天出这事!是否应该让富豪们理解,钱不能大于法!

月夜枯叟 硕士一年级

/:

这么有钱 也不叫个代驾 又不缺钱。。。这下好玩了,牢肯定是要坐的,死2个伤四个,还被捅到媒体上了。。。事情小不鸟了。

月夜枯叟 硕士一年级

全国媒体都在报道,看来是伤亡家属找了媒体方面的朋友,故意闹大的。

着肯定不是赔钱了事能解决的。

sweett 大学三年级
炸炸扎发表于 2019-07-05 13:09 按交通肇事罪来算这货也是个重大伤亡(死2重伤3就算重大),又没有自首或者积极施救的情节,说以后立功减刑或者保外就医是有可能的,但判轻不现实。这种引发关注的案子缓刑更不现实,除非是她亲爹妈,否则从公检 ...



这种引发关注的案子缓刑更不现实



请问前几天那个狂殴过路女的案子现在怎么样了?只要有后台,观注度再高也能按下去。屁民能怎么滴?只能当个热闹看一下,还真以为能替ZF主持公义?

本帖Z后由 sweett 于 2019-07-05 13:46 编辑

山静花幽 博士后

就应该按古代刑法来,杀人偿命

luoore 高中一年级
炸炸扎发表于 2019-07-05 13:20 你说的都是理论,Z高刑是死刑的罪名很多,但从以往的判例来说故意杀人这类暴力罪名判死比例比其他罪名大很多,至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你可以查查近二十年按这个罪名被判死的有多少。你说危害公共安全罪Z高量刑不比 ...

南京那个就是无期徒刑,很轻吗。年纪大点死在监狱里可能性都很大。以危害公共安全立的,不要那么绝对,如果宝马里坐着省委书记的孩子必死无疑,法律上限给你了,没有限制。还有你说引发关注了没有可能,强奸幼女引发关注,Z后判成嫖娼的不有的是,一切都有可能,不要这么绝对。

绿茶贞子 硕士一年级

很可恨,不判死刑,有钱肯定会找路子出来,又继续醉驾,人命算什么?因为不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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