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了
记住了
吃瓜伢发表于 2019-12-19 15:18 这年头,防人之心真的不能没有
现在很多爹爹婆婆,过马路走路洋得狠,而且看都不看两边车子,恨不得马路是他家房间走道
huyi0822发表于 2019-12-20 08:21 回复 f717 的帖子衣服,果子和车撞人没有任何关系,。。Z重要的还是取缔机动车。。。那再也不会有车祸等的发生了。。
我是顺着你意思说的。因为你显然是喜欢因噎废食。吃不吃野果当然和交通事故无关,但人类在蛮荒时代,还是个小族群的时候,当然不存在现代谁会的所有问题。
哪有那么多好人,只不过是又一个套路而已
李世民时代没有车。不一样创造了太平的贞观之治。。。。。强烈建议取缔机动车。。。
反正我已经在某官网留言希望取缔机动车。。
huyi0822发表于 2019-12-20 11:01 回复 f717 的帖子李世民时代没有车。不一样创造了太平的贞观之治。。。。。强烈建议取缔机动车。。。
你恐怕对贞观之治有些误解。当全世界都在那个朝代,确实贞观之治是我们的辉煌。但都快到2020年代了,你还打算过那样的生活,恐怕即便是腐烂不堪的1937也玩胜你的“贞观之治”你可以设想下,没有汽车我们的世界会成什么样?且不说个人生活,单说粮食运不到城里来,化肥运不到田里去。任何工业企业只能生产人力挪得动的产品。家电几乎是不可能有了,快递根本是梦。邮政还有自行车,一封同城的信要走好几天。市场是没什么商品可售的,大型超市不存在的……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不能因噎废食!
ss’发表于 2019-12-20 03:44 刚好昨天走到左拐车道,然后车子刹车没踩死,有点滑行,因为在找地方,我就看了眼右边,结果有个婆婆横穿马路被我撞了下,真的是撞了下立马刹车了。然后我下车赔礼,说愿意送医院检查,她爹爹马上过来抖狠,说检查要 ...
建议还是直接报警,只要是有人身伤害这种,先定责绝对没问题,然后再一步一步来。Z害怕的到后面还要钱
气球c发表于 2019-12-20 06:31 你的这篇要是早点发就好了,昨天早上刚碰到这种事,两车擦碰,很小的擦伤,我第一次处理,对方要300我也没扯皮就给了,没想到对方觉得我好欺负,晚上又把和4s店的聊天记录截图给我,非要我加钱,现在还没处理完 ...
唉:-(,这种烦心事啊!还是要多小心
highflying发表于 2019-12-20 06:42 楼主结论是对的。 只是前后因果分析上有些混乱。 为何人伤需要报警? 不是因为防范被讹 因为不报警 人伤一方其实亏的更大。 报警是因为 人伤确实可能存在后遗症 这个也受法律保护的 必须有事故鉴定。
或许是我没说清吧,不过也可能我说的不太对吧,就是想通过自己的这个事给大家做个参考
旧梦发表于 2019-12-20 10:59 哪有那么多好人,只不过是又一个套路而已
是啊,万事还是多小心为妙,这世间Z难猜的就是人心
说楼主是太善良还是太单纯呢。。。感觉活在上世纪八十年代
李世民时代没有机动车是怎么运粮草的,还没有机动车活不了。。。。
取缔机动车后,绝不会再有客车与货车相撞,,,客车坠崖等死伤几十几百人等等这样的新闻。。难道不好么, 你就非要百姓伤亡你才高兴。。。强烈建议取消机动车。。
开车不管多小心,总会出些意外,,没有车就绝对不会出现这样的意外或是意外极小。。。
因噎废食和亡羊补牢,未雨绸缪应该有区别。不谢。。。
小阿阿七发表于 2019-12-20 14:22 说楼主是太善良还是太单纯呢。。。感觉活在上世纪八十年代
……第一次遇到这种,没经验啊
其实电动车就是机动车,我认为不是动物(人力和畜力)驱动的都应该叫机动,不管他是电还是气还是煤,
都应该学习交规,考驾照,电瓶车参照机动车一样来管理,并强制买交强险(除了自身车损少点,其他一样!),驾照每年年审;
并且考虑到有人经济困难,允许做志愿者抵罚款,年审后按情况统一安排培训,站马路劝导交通,每天早晚高峰各站2小时,共抵扣50块,(这相当于时薪12.5元,不低吧!)有要求的,有电子眼实时监控(本身就有的),有照片为证,凡是不合要求的,一个问题减一个小时。
免得辛苦志愿者风里雨里站马路,还要花钱,一举两得。
必须由JC定责啊 走保险 不接受私了
直接报警,2000以内出交强,对彼此也没多大的损失,如果对方全责你都不用担心,双方责任就交强啊,不然给人饿了还不是饿了~
©2008-2024 得意生活 版权所有 鄂B2-2008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