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m775821发表于 2023-04-03 17:48 大部分商业广告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则视为要约。要约的定义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则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那实务中这种情况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呢
qm775821发表于 2023-04-03 17:48 大部分商业广告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则视为要约。要约的定义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则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那实务中这种情况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呢
qm775821发表于 2023-04-03 17:48 大部分商业广告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则视为要约。要约的定义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则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没这么复杂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是指具体内容有细节(时效,量化...) 以及违约有处罚。
简单说 地产广告对于小区房屋 不会傻到这个地步。
一般奖励条款多见。 参与活动 奖励多少,这就是明确的要约。
柒加玖发表于 2023-04-03 19:56 那实务中这种情况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呢
实际上 你见到的地产广告就是广告 要约邀请。 宣传栏都有一切以合同为准。
签合同你能写什么 那才是本事。
柒加玖发表于 2023-04-03 19:56 那实务中这种情况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呢
我只能说维权难度非常大,几乎没有开发商会把广告中承诺的每一条都写进合同里。
柒加玖发表于 2023-04-03 19:56 那实务中这种情况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呢
如果真是这种情况,大部分没办法只能自认倒霉,或许觉得憋屈,但是事实就是这样。
人家有专业的法律团队,条条框框都给你设计好了的,有心算你无心。
你也可以起诉试试看,50块钱调解费,240的一审公示费+可能的裁判结果300公示费,不到一千元就能体验起诉大礼包,多少也算是做出了努力。
别说房子这种大件,我去海南租代步车都被坑,以后还是老老实实地国外游吧
现在谁不是刚需没事还去买房,脑袋被门挤了。
武汉业主反映房屋质量问题还少吗?百姓躺枪烂尾楼打官司能赢吗?开发商虚假宣传,物业不作为滥用公共维修基金,业主公共收益,这些房管部门不知道吗?法治社会如果不依法办事,给有权有势的留下管理漏洞,法律漏洞,损失的是平民百姓的一生积蓄!
宣传资料,一切以合同约定为准;
那个外墙漆面确实质量也太差了,华侨城的形象跌落一地
印度先生发表于 2023-04-03 08:57 你以前不是主推?
请和我一起抵制华侨城,也不要再推红坊了
娜娜西发表于 2023-03-30 03:13 口碑建立起来很难,崩坏就是一瞬间
不会的,记忆是有时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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