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这个一定有用
好,这个一定有用
请问一下这个生育保险是怀孕生之前交满6个月是指只要确定怀孕后交满6个月,还是要一直交到生下BB呢,例如我之前一直有交社保,如果现在怀上了BB要到明年的8月我交到明年的4月或5月可不可以停呢
ljl0419发表于 2011-11-4 13:57 回复 阿米莹子 的帖子LZ,我是做宫外孕的手术,这和宫外孕的人流有区别吗?
你可以看下金保网上
各种手续和报销的费用比例
都有详细的介绍
http://www.wh12333.gov.cn/publish/rbj/P1201012101121280007.shtml
乖乖发表于 2011-11-4 16:46 那冒得单位就报销不了么??么办啊???应该???
要想享受生育险待遇
必须是要交生育险才可以滴
而生育险是必须在公司名下交五险才有的
个人在流动窗口是交不了生育险的
现在没有工作的话
就找家单位挂靠交吧
hellen102025发表于 2011-11-4 19:41 好,这个一定有用
感谢支持
lengchen1123发表于 2011-11-5 18:57 请问一下这个生育保险是怀孕生之前交满6个月是指只要确定怀孕后交满6个月,还是要一直交到生下BB呢,例如我 ...
如果是一直都在交生育险,并且已经交满了6个月的
那只要一检查出怀孕了就可以去做生育就医登记
后面就可以直接享受生育险的待遇了
谢谢
生育就医登记?指的是?
那我自己交得话,做一些什么B超或者怀孕之类的一些检查用个人医保还是可以的吧?只是说顺产和剖腹不报销吧?
谢谢
hellen102025发表于 2011-11-7 11:53 回复 TYSK 的帖子生育就医登记?指的是?
生育就医登记是指你生育险交满了6个月
然后去社保局办理的享受生育险享受待遇的第一步也是必须的一个步骤
也就是相当于去社保局备案
让社保局和你要检查生产的医院都知道你怀孕了要去生孩子了
乖乖发表于 2011-11-7 11:59 回复 TYSK 的帖子那我自己交得话,做一些什么B超或者怀孕之类的一些检查用个人医保还是可以的吧?只是说顺 ...
自己在个人窗口交只有养老和医疗两个险
生育险的费用报销不包括在医疗险的费用保险范围内
所以没有交生育险的只能自费去检查生小孩
lengchen1123发表于 2011-11-7 15:24 回复 TYSK 的帖子谢谢
不客气
想问哈异地生产具体情况,有没什么说明
Q果发表于 2011-11-7 18:06 想问哈异地生产具体情况,有没什么说明
http://www.wh12333.gov.cn/publish/rbj/C1201012101527470206.shtml
http://www.wh12333.gov.cn/publish/rbj/C1201012101528430207.shtml
参看这两个
让单位人事去办
会有单子给你拿到你准备生小孩的那个地方的医院盖章
然后再拿回武汉来办
其他手续基本跟本地生一样,差别不大
二十六、职工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和在外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能否纳入生育保险?
答:职工因紧急抢救,或者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转诊转院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符合规定在外地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由用人单位汇总填报《武汉市生育保险现金结算申报审核表》,并携带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明细、处方、原始收据及相关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
没看懂这一条 。。。。
登记表上不是只写了一家医院吗
1.如果 检查是在武汉医院做 分娩到外地去 可以吗
2 外地的医院级别有限制条件吗?
3 外地医院的报销标准是什么样的?
(六)职工因病情治疗需要转诊、转院的,可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对同一次怀孕、分娩、流(引)产发生在不同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按以下办法结算:
1、在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转诊、转院的,分别由前后接诊的医疗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结算。
2、由定点医疗机构转往外地或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结算;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由用人单位持相关材料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费用结算,其中,分娩医疗费用超过本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定额标准的部分,个人自付50%,其余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一)顺产的医疗费: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980元;
(二)助娩产的医疗费: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600元、一级医院1350元;
(三)剖宫产的医疗费: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1980元;
职工生育(含流、引产)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其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90%(含)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90%低于100%时,按定额进行结算;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00%低于150%的部分,个人自负30%,医疗机构负担30%,生育保险基金支付40%;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50%以上的部分,个人自负30%,剩余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生育保险年度考核规定确定支付比例。
转医院是不是会比较麻烦啊。。。
Q果发表于 2011-11-8 14:05 回复 TYSK 的帖子二十六、职工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和在外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能否纳入生育保险?
1、不可以
在去办理就医登记的时候就要明确好产检的医院和生产的医院
要是要办异地的
就要统一都是那个地方的
不能检查在武汉,生产在外地
这样武汉检查的费用就要全部自费
2、外地医院的级别限制应该也是要属于当地的生育就医定点医院才可以,具体的要去当地咨询
3、你是在武汉办理的社保,然后办的异地生育,那Z后的津贴报销就是按照武汉的标准来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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