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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120ppq发表于 2011-8-16 18:11 打击的都是弱者 或者是认为自己是弱者的人。。
是滴。
偶们都是善良滴人,偶也相信,如果真有一天,要和老公走到分开滴那一步,我们也会相互为对方考虑。(当然,前提是我们都能肯定,对方不会出轨)
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写不写你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
这里担心着急的都是冇出钱,又想趁结婚大搞一笔的
nisson发表于 2011-8-16 18:28 回复 秋雨孤灯 的帖子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写不写你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
动机不纯滴婚姻有点可怕哦
它既然叫婚姻法,保障的应该是婚姻,不是财产,要不改叫财产法吧!!我信它的邪,它的立法居然不是为了保障婚姻!!
nisson发表于 2011-8-16 18:28 回复 秋雨孤灯 的帖子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写不写你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
你还没有搞清楚婚姻法的规定。
婚后还贷部分法律承认为共同财产,但是房子只属于 产权登记人,由它向另一方合理赔偿。但是律师说,这个合理赔偿是很难认定的。存在很大的漏洞。
你才是没看明白这个帖子的内容
人家说的是,结婚以后,夫妻两人买房的情况。我是对这个情况发言的。
你扯得是婚前一个人买房,婚后两人共同还款的情况。
完全说的是两回事。
秋雨孤灯发表于 2011-8-16 18:16 是滴。偶们都是善良滴人,偶也相信,如果真有一天,要和老公走到分开滴那一步,我们也会相互为对方考虑 ...
我们谈的是法律,大家不必对号入座。我们不能因为自己过得还比较幸福,就容许这种存在很大漏洞的社会法规存在。
楼主和一部分女性一样,都是比较幸福的女人。但是其他的姐妹们呢?她们或者是我们的师长,我们的亲友,哪怕是一个陌生的女人,难道我们就能够忍心看到她受到伤害,利益受到侵占而不动恻隐之心?
人情不在我们的讨论之列,善良的人都会凭良心办事。但是一个社会的和谐运转不能只靠道德和良心啊~所以,我们在这里,只是谈法律。谈如何让这个法律使这个社会中人民更加幸福。
本帖Z后由 露珠 于 2011-8-16 22:23 编辑
nisson 发表于 2011-8-16 22:18 回复 露珠 的帖子你才是没看明白这个帖子的内容
对啊,我说的就是这个事啊,婚前一个人付首付,婚后两人共同还款的情况
这个帖子不讨论所有情况,只讨论这一种。
本帖Z后由 nisson 于 2011-8-16 22:34 编辑
我是专门回答贴主所提出的具体问题。没涉及你说的那个问题。我也不是不知道你说的那个问题。不用指教我了。以为就你知道这个情况。
还有,这个帖子可以讨论几种情况,分别是什么情况,没有人来专门规定。
nisson发表于 2011-8-16 22:30 回复 露珠 的帖子我是专门回答贴主所提出的具体问题。没涉及你说的那个问题。我也不是不知道你说的那个 ...
既然你知道,那“这里担心着急的都是冇出钱,又想趁结婚大搞一笔的”何来这一说呢?
LZ太激动了 幸福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 房子也是 可以自己买一套 和谐社会 说法律保障强势一方 为什么自己不努力成为强者 其实不用想的复杂 问题就简单了
说得好
新婚姻法没有出台前,人们都把房子和女人还有金钱扯在一起吗?是出了这道题,大家以题来讨论的,女方都是为了男方的钱吗?
现在已经出台了,国家肯定是不会修正了的,如果修正了的话,那不是自己铲自己的嘴巴,呵呵呵,我还是很同意LZ
露珠发表于 2011-8-16 17:01 “如果女方自己有房子就没有这个问题。”这个不对,如果是女方婚前买的房,男人没有理由要求加。如果 ...
你不同意我的看法可以说
你不同意我说话的方法也可以说
冒得必要拿我的ID来侮辱我
必须的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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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不觉得婚姻法伤害到谁了。自己赚钱,自己买房,天经地义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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