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杂谈
Lexus 大学四年级

在这个没有人 权的国家,你就算告赢了又能怎么样呢?还想继续留在那里上班吗?那领导天天给小鞋你穿,逼都要把你逼走。

christina_0029 高中二年级

开始签合同没有呢?如果有合同,即使没有正式编制,应该也可以告的,太没人性了,什么学校。具体咨询一下律师。

nana1109 禁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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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到宝 初中三年级

起诉,准胜诉

狐狸317 硕士一年级

本帖Z后由 狐狸317 于 2011-9-6 14:35 编辑

这个情况,带支录音笔,去找领导协商,协商不成,带着你的证据,直接去劳动仲裁机构,保你赢

申请劳动仲裁时,顺便带上你的劳动合同,还有,单位如果要和你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下发书面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小小脚丫子 小学四年级

去告他们,一告一个准

狐狸317 硕士一年级

本帖Z后由 狐狸317 于 2011-9-6 14:29 编辑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单位要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必须按照以上条例规定才能执行

772181412hu 小学六年级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十二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女职工在孕期,单位不能辞退该女职工!如该校硬要辞退你朋友,你朋友可以用劳动合同和医院检查证明,去申请劳动仲裁!但有一点要特别注意,孕期千万不要自己主动去写辞职书,要辞职也要等孩子出生3个月,生育费用报销到手以后再辞职

smile_cc 博士一年级

我也一直担心这个额

哎 告 真的不知道告不告的赢 有关系的人就大不一样

很桑心

芹菜大王 大学四年级

希望大家普及法律常识。

这么明显的违法行为不要咨询了,直接去劳动监察部门,或者法院起诉。

另外就算告了也不要担心没有工作,这个不能开除。

芹菜大王 大学四年级

不要去私了,这样你有理变没理。LS上的什么中国ZS办事,不要太绝对,有些事情是能解决的。

~她住麵包樹~ 博士二年级

私立学校吧?

公立学校我几乎蛮少看到冒的编制的合同老师……

拿着劳动合同找劳动仲裁吧

酸奶小猪 小学一年级

我怀孕10周,也遇到了楼主同样的问题,但公司一来就直接跟你谈赔偿,赔偿条件低到你都觉得好笑,还美其名曰看你怀孕已经是特别照顾你了。现在公司一直给你拖着也不给你出具书面的东西,让你没有办法维权。不知道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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