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
不买房为妙。。。
所以说
不买房为妙。。。
我七月签的,又是二套房,怎么也逃不脱豪宅!
popicc发表于 2011-11-30 21:10 豪宅 1.2的容积率
谢谢
whutzj发表于 2011-11-30 21:42 如果你是郊区房就恭喜你了。。。东西湖、蔡甸、汉南、新洲、黄陂及江夏等区,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 ...
不在这几个地儿,我在东湖开发区~!
安慰下~~~~
从另外一个角度想想,你还有被豪宅的资格,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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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的容积率把我卡死了
唉~~~本不是豪宅却被“豪宅”啊~~郁闷!强烈要求从2008年开始算起
很稀烂,但是还是进步了,不过进步得让人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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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是武汉理工的么
闷骚咖啡发表于 2011-12-1 11:54 楼主是武汉理工的么
是滴啊,校友啊?
谢谢,不一定,我是永清城的,要问问
好烦人,我打电话问了的饿,是5770,比5700多一点
我也是武汉理工的
万恶的中国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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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为准没有法律依据。北京市按照申报日期算的,应该是公众能接受的。武汉做的事是,又想当雷锋,实当周扒皮。时间难道是衡量豪宅的标准?同一楼盘形成双重标准。建议网友发送邮件到市长信箱反映。合法表达意愿
严重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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