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支持
非常支持!黑心的卖家!
入市需谨慎,投资有风险!!!
理性投资,风险自负
不闹啥都没有。闹,说不定ZF会买单。稳定嘛。
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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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KFS 才是Z值得谴责的!
一季草发表于 2011-12-5 13:00 网上买手机,尼玛才下完单,付款了,货还没收到甚至还没出货,卖价降了1000元或者做活动打对折,你说该不该 ...
关于买了的房子降价的事情应该这么来看,首先要明白什么是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现在房地产(新房)交易一般都是期房,大家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都是有范本的,范本是谁出的呢?官方出的,不是地产商自己出的,自己出的合同不能备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编号:GF—2000—0171),结合武汉市实际,由武汉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和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ZF提供的买卖合同是相当严谨的,对于逾期、滞纳、终止合同等都有明确约定的,但是里面没有房子降价或者涨价的条款,只有期房的价格以及明确约定的交房时间。
既然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没有受到胁迫,那么这个价格和交房时间都是有明文约定的,合同已经生效并且受法律保护,任意一方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延期、房屋质量问题,就要赔钱或者解除合同,如果因为购房者原因不交钱、滞纳、退房也要依据合同进行赔偿。
因此楼主举的例子看似有道理,但是不适用于房屋买卖,说白了就是混淆概念。
如果你要推翻当初合同签订的价格,那么签订合同就没有任何意义,说白了赔了你得认,赚了开发商也不会问你要。
话又说回来了,如果真的是房子大幅跌价怎么办?很简单找出合同条款中的解约条款,单方面提出解约,开发商必须得同意。
按照条款你将要支付总房价的一定比例作为违约金,开发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退款给你,否则要陪你利息。
不过在中国一切皆有可能,而且法不责众,去大闹售楼部也是老百姓为数不多的招数,遇到好说话的开发商说不定就妥协了,提醒想要闹事的朋友,闹事需谨慎,不要造成人身伤害一切都好谈。
闹吧,我支持你们
楼主说的通熟易懂,分析透彻啊,很有说服力。就是要闹,不闹白不闹。稀烂的社会,讲什么客气。
我们总是对我们的同胞严重估计不足
先把商品房买卖合同研究清楚再说
按照你这个逻辑 房子跌了 开发商要赔钱
同样是没交房 明天开发商把价格调到9000 你是不是该补钱?
涨价了是不是应该退钱给开发商?
如果不是炒房的,我顶你
这么说到交房的时候房价涨了1000一平,kfs要你们补差价你们补不补?
动产是以交接为所有权转移,不动产是以登记为所有权转移的。但交易合同,是契约精神,是法律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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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就是市场经济,尤其是中国不规则的市场经济,你可以抱怨,但是你很难去改变什么,闹也罢,砸也罢,维权之路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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