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哟哟,写错了,我是准备写 采取正确的方式···
你说的俄很对哦···
这样闹下去,是没有回头了,而且疤痕很重很重
哎哟哟,写错了,我是准备写 采取正确的方式···
你说的俄很对哦···
这样闹下去,是没有回头了,而且疤痕很重很重
只有事情发身在自己身上才能体会那种痛苦,真的,我觉得楼主很可怜的!
哇了个擦,9楼说的话可真亮`
敢情你不是纳税大户就是国家工作人员了`
照你们这种观点,热心网友就成了NC的容易被煽动群体
难道大家没有是非观没有法律观是小孩子,不懂得后果的一群人么?
既然做了,肯定是想的到后果的`
不需要你们来假设`这样那样`
我确实觉得,有一些人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你大可以看了,笑了,不予理会就是
本帖Z后由 大猫放风筝 于 2012-3-7 10:12 编辑
在这样一个非此即彼,非黑就白,非对既错,非带路党既五毛党的社会里,打小三说起来霸气,操作起来危害更大。
如果你对司法从来没有关心过,你打小三有什么意义呢。无非就是说起来更拉风一点。这和那些一只会东家长西家短的大妈有什么区别呢。
本帖Z后由 daqingjiao 于 2012-3-7 10:35 编辑
大猫放风筝 发表于 2012-3-7 10:10 回复 daqingjiao 的帖子在这样一个非此即彼,非黑就白,非对既错,非带路党既五毛党的社会里,打小三说 ...
麻烦你不要动不动就拿“司法”说事好不好!热心的网友们戴不起这么大一顶“高帽”!
"打小三"只是一种代名词好不好,也可以是从精神上打击小三,不一定非要动手打人好不好!
而且能够被舆论影响的司法,那是司法制度和司法人员本身的问题,不该把罪过归于网友吧!司法必须公正,但是舆论本身是自由的。
PS:在得意混的时间不长但是也不短了,我还是第一次在帖子上跟人争论,本来回完上一条就不准备回了的,结果还是没忍住。
可能真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不同吧!沟通起来还真是有障碍!
那您就继续您“报效祖国”的伟大事业好了,麻烦您不要低下您那高贵的头来俯视我们这群头脑发热的“NC”了!
我个人觉得这事情没有谁对谁不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有的人心甘情愿去帮LZ打抱不平,有的人则是用理性的眼光来看待问题。只是这点不太一样,但并不是说那些用理性来看待问题的人就不同情LZ,不可怜LZ了。不过我属于前者,也许这样的做法并不合适,但是在这个天朝V5的年代,依靠所谓的法律我觉得很见鬼。暂且不论LZ到底是不是说的这么可怜,至少她是一个带着孩子被小三拆散了家庭的女人。也有人说什么,小三和贱男是真的爱情,什么小三家里的人根本就不清楚这些事情。也许有这样的情况,只是,真爱也得看场合看对象,不是任何一个男人你都能去搞什么真爱的。世界上的男人那么多,未必你就只找得到这一个真爱了吗?结了婚的和没结婚的区别太大,没结婚的移情别恋了不起人家说你不懂事,没良心,结了婚的找了小三那就是没了人性天打五雷轰了。家庭的本质本来就是责任,如果能抛了这些责任的人,我觉得不算什么好东西。
我觉得这次行动对小三来说不公平的。。为啥都不曝光她男人。。闹成这样子了还指望回头?还是多掌握证据为自己和孩子谋利益吧。。
人家正房根本没想回头好伐,围观的这么多人中,都在看啥啊。。。。。核心方向都搞错了。
本帖Z后由 大猫放风筝 于 2012-3-7 10:44 编辑
姑娘啊,我Z近在的得意上老碰到你这样的人,说完自己不愿多说后还能长篇大论,或者长篇大论完了表示自己不愿多说。
如你们所说,我说的话太假太俗,听完我说的话,想仰天大笑出门去,我的言论完全可以不理。
内心之外,我祝福你们找到不世俗的山林、不用装修的岩洞、不搞ZF关系的和尚和不爱财的姑娘(绝不是反话)。
我还是觉得网友没错,就看怎么看“情理法”和“法理情”的关系了。
本帖Z后由 lelekx 于 2012-3-7 11:28 编辑
我从Z大的善意出发,支持正室、你真坏,以及其他热心的“铲小三”行动的网友们。
至少从目前的网上证据来看,小三,的确是破坏人家的家庭,造成了家破财亡的客观结果。 究其责任,正室、老公、小三,都有各自的责任,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小三的责任,绝对是排在第一位的。没有她的觍颜和妄为,至少,事情不会发展到这Z槽糕的田地。
总之一句话,对非常之人,必行非常手段!!!
无脸之人,都不要脸了,都不在乎什么法律,不怕什么曝光,你还替他们着什么急 ?这不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吗?!
很多的看官,开口必谈”法律“,闭口又言”隐私权“,你们是模范守法公民,佩服佩服!难道,你不知道在中国,"法律已死"的事实?! 如今法律,还有什么公信力?!你当你是生活在美国呀?! 在解决问题的各种途径中,法律,也许是效率Z低、成本Z高、耗时Z长的手段。
如果伟大祖国的法律,真的管用奏效,那么多”非法拆迁、拖欠工资、家庭暴力、就业歧视、黑牢冤狱、死人抢尸“等等,这些可悲可叹的乱像,还会存在吗? 如果你寄希望于法律,我只能说,你们很幼稚。或者,在现阶段,伸张正义的可能性不大。 当然,我等草民,也一万个衷心地盼望司法独立,但是在目前的大环境之下,你认为,有可能性吗?
有人说,”不明真相“的网友是”网络暴民“,这个问题,见仁见智了,看从哪一方面去看。 但至少可以这么说,绝大部分的网民,是无私心的,善意的,有正义感的。网民们参与的绝大部分”网络事件“,真相是确实存在的。如果没有他们,不知道,还会有多少社会的黑幕与丑陋,见不了光?
突然想起了,鲁迅笔下描绘的麻木看客,在这个论坛上,看来确实不少。你不挺身而出声援和支持,也就罢了,为何还要端着架子,语不惊人死不休地,搞央视砖家的那一套呢? 风水轮流转,等到那一天,你亲身遭遇这等事情,不知道,那时你们又作何感想?
晕死,就算不闹他们也回不了头哈不好,试问这样的贱男给你你还要吗?你晚上不会做噩梦吗?支持正义的网友~~
本帖Z后由 古德白 于 2012-3-7 11:12 编辑
楼主一伙,一开始,是对我的身份进行造谣,说我是农村来武汉的,哎,压根的就是胡编乱造,从我以前一个老家房子的帖子断章取义。这样有意思么?所以,我更加的坚定,此事只能围观,不对任何一方表示支持。不充当法官,也不充当打手。
现在这帖又来断章取义,开篇我就说了,药家鑫案,有人利用舆论,利用网友的激愤,这是大家现在公认的了,而药家鑫案Z新的发展,也让人哭笑不得。
而且这里,明摆着又是一个想要利用网友的激愤,利用舆论,为自己所用的例子,我不愿意站队,不愿意被人利用,不愿意被人牵着鼻子走,我只想冷静旁观,因为我啥子都不知道,只是看到网上一些说法而已,我只能这样,我觉得这样是正确的。何况就是说的都是真相,我们又有什么权利去执法呢?我不愿意违法来伸张正义。难道有何不对么?
为毛,不愿意站队,不愿意跟着声讨,就要被骂呢?这事情,是不是已经变了味?对人的攻击,是否可以随心所欲?
Z受伤害的是孩子,小三怎么不想下,换了她是妈妈的角色以后怎么办?这个男人真的就可靠?SB用脑想下啊,现在可以抛弃他亲人,乃至儿子,以后也可以抛弃你的孩子。。哎,感情是无上了,但是被你这样一搞是可耻的,明知道人家有家,有老婆,有儿子还这样发展一段畸形的爱情,有意义???????
防火防盗防闺蜜~
古德白发表于 2012-3-7 11:03 楼主一伙,一开始,是对我的身份进行造谣,说我是农村来武汉的,哎,压根的就是胡编乱造,从我以前一个老家 ...
+10010
本帖Z后由 Mr.。 于 2012-3-7 12:07 编辑
那些说别人站在道德制高点的,自己才是站到道德制高点的人。
怎么跟你言论不同,有质疑声就要发贴喷别个?
别个冒骂你一句,你倒是发贴说别个站到说话不腰疼。
miniJ发表于 2012-3-7 09:29 2楼的话说的有点重了这事都过去了我们看看就过了
说的好 我也正好想反驳哈2楼的 看起来像是满冷静的在那理智的说些大道理 实则是冷漠和对不良市风的无视
对 诚然 主人公的事确实不关广大网友的事 但是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德评判 看到这种日益严重的道德败坏 同仇敌忾一下怎么不可以呢
如果事情发生在你自己身上 你也希望大家给予帮助或至少是一点支持吧 不然你恐怕也要说大家冷眼旁观了吧
其实市民对这件事的态度就是能反映一个社会目前的风气,大家都不希望看到一个自扫门前雪、世态炎凉的社会吧?!
本帖Z后由 蜜糖布布 于 2012-3-7 11:40 编辑
那我也祝你这一切发生在你身上,到时候我们广大的网名会很理智的回复你,一起报效祖国,让你去自生自灭吧。
不如我也做你们家的小三,我看你会不会来谴责我和来打我,不信你试试。看你还能不能理智的面对新生活。
说不定LZ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那时候看你还能不能冷静的面对一切,你说的话,大家就当小说看看而已,大家只要报效祖国就行了吧。
笨欢欢发表于 2012-3-7 10:28 我觉得这次行动对小三来说不公平的。。为啥都不曝光她男人。。闹成这样子了还指望回头?还是多掌握证据为自 ...
谈公平,她明知道对方是有家室的男人,还要舔到脸贴上去,非要插足这对红颜公平吗,这对8个月大的孩子公平么~!
现在这个社会,谈公平对老百姓来说都是奢侈品,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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