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付出,就想坐享其成,现在的房子稍微好点的都上百万,钱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都是别人自己辛苦打拼或者上辈人一辈子的血汗钱,如果爱他,又何必去纠结这事呢?为何不能理解呢?如果结婚老为钱的事闹心,那不如不结
没有付出,就想坐享其成,现在的房子稍微好点的都上百万,钱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都是别人自己辛苦打拼或者上辈人一辈子的血汗钱,如果爱他,又何必去纠结这事呢?为何不能理解呢?如果结婚老为钱的事闹心,那不如不结
哎 看着就纠结 真是个婚前的坎儿
结婚已经成了交易了吗?是跟房子结婚还是跟人结婚???
Z近好多为了房子 结婚什么的烦恼呢。。
说得很有道理。
有好多家庭是要共同还贷的,即使一开始女方没有参与还贷,如果之后要了孩子,生活压力大了,男的工资如果不是蛮高,好多还完房贷就没剩下什么啦.女人还要淘钱出来负担家用或是参与共同还贷.
然后房子还在男的名字下面,这种情况并不少见,这算不算耍流氓.
有本事不写名字,就不要让女的以后花一分钱给你还贷.这才是正人君子所为.
susanli发表于 2013-3-13 11:08 有好多家庭是要共同还贷的,即使一开始女方没有参与还贷,如果之后要了孩子,生活压力大了,男的工资如果不是蛮 ...
你说的这种情况,共同还贷部分,即使不加名也会均分的。
现在的人都不看新婚姻法的么,还在争论这个话题。
加了能怎么样 不加又能怎么样……只要拿出证据 能证明买房子对方一分钱没出 就算是加了 离婚后对方也分不走你的房产
本帖Z后由 susanli 于 2013-3-13 17:00 编辑
关于共同还贷均分,只是一条司法解释,实际的官司中,是要举证的,就是你有什么银行付款证据来证明你还了贷啊.如果你只是补贴家用啦,对方律师完全可以说你没证据,就代表没有还过款,搞到你半分钱都拿不到..
另外相关补偿也是没有执行细则的..呵呵呵....
既然要加名字那肯定是要出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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