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他父母可以按照财产赠予给他儿子,你没有份的,这个是新婚姻法的规定
没有,他父母可以按照财产赠予给他儿子,你没有份的,这个是新婚姻法的规定
本帖Z后由 太倔强 于 2012-5-15 17:10 编辑
你应该温柔的告诉他妈妈
亲,不用公证了,公证要钱的!
别让GCD赚了这个钱哇!
好解决哇。结婚装修摆酒神马东西
你一毛不出钱了,房子也千万别写你的名字
他们家的任何东西和你没一毛钱关系!
万一离婚你净身出户就完了!
未来婆婆这么精于算计,真要结了婚生活中的摩擦肯定少不了
现在这个社会。。。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貌似不是这样的吧?
加名字是有用的,我觉得。
那就是赠与。
还有我记得,比如男的继承了房子,房子拿去出租,租金是共同财产啊。只要是婚后的收入,都是共同财产咧。要分就要进一步的打官司了。
1、你们这个想法本来就是错了,你有这样计较的pp日子不好过2、以后的二十万又算个么司,贬值贬的不成样子咯,跟现在的二十万冒得办法比
3、你PP还真会打算盘,用将来的小5W块,买你Z好的青春是在是要不得
4、你男朋友要是真心对你好,这种事就不会发生
好伤人啊!婚前买的房如果不加女方名字结婚后房子也属于男方,需要财产公证么,都还没结就在为离婚铺路了,LZ慎重啊
一个婚姻有婆婆干涉是注定搞不好的
再加一个一搞就是“我妈说”的老公,那算是毁了
你好好考虑清楚吧
这不是婚姻法不婚姻法公不公证的问题
是你们二个能不能过得下去的问题
谢谢你的关心,我已经分手了,实在伤不起。
你婆婆太欺人太甚了,凭什么拿钱装修啊,宁可把钱自己存着也不拿出来!
分手是对的,一生的路还很长,会有幸福的
祝你好运
看得就一口子血喷出来,幸亏分了。
坚决不能和好啊。。。这一看就是个没成熟的男人,或者说爱你不够深的人。。。
写不写名字我觉得不是大事,婚前就提出财产公证的,绝对不是什么好人。
而且,他妈妈说什么都他都和你说,婚后婆媳关系上你绝对会受折磨的。。
这是血淋淋的现实啊。。
祝福lz千万要想清楚的
分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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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的跟男的结婚 耗费一生短暂的青春 他们还那样算计
问哈子你额,你的青春不给这个男的,那是如何计划?可以冰冻?
外地人啊,屋里条件一般吧,加5万给你不吃亏喂
对了,问哈子,你仅仅因为公正这一件事分手的吗?
真的是很搞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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