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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无车族飘过,
理是这个理 很多时候车主都是本着 人命大于天的原则 先行支付了药费 又或者对方亲属一大帮子人冲过来要钱的要钱 要命的要命 就慌了阵脚 再加上JC们 糊稀泥的做法 导致了本不该的事情一而再的发生
但是好像如果受伤方不签署责任认定书,那JC就要扣车,扣车费用也很高,蛮多人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被要挟的吧
本帖Z后由 Jason188 于 2012-5-22 16:04 编辑
头孢不如阿奇 发表于 2012-5-22 15:39 理是这个理 很多时候车主都是本着 人命大于天的原则 先行支付了药费 又或者对方亲属一大帮子人冲过来要钱 ...
恩,就怕他们闹事,扯皮拉筋的,硬是要你先垫付医疗费,他们往死里整,拍片子,住院。JC也不管,就是让对方协商。痛苦啊
不然也不会有那多撞猴子的以此为生
50三责就可以了,还是小心为妙,扯皮的事情伤钱又伤精神。
看看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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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对方是不是签字,交警Z多扣车15天(还是工作日,不记得了),这点很重要,车主不要怕被要挟,Z多15天的停车费!!!
何况,就算是你垫付费用,交警来了,车还是得扣!!!!
只要没生命危险,碰了电动车,直接报警,扣车,走人!!!!!
男滴
威猛型的
冒碰到过碰瓷的
扣车啊......以人为本啊.......... 反正果斤死
到底出了这样的事情是怎么样一个流程,哪位总结下啊
我是来看流程的……
雷了人 前期的基本检查 还是要给的 这是个基本道义 当然发票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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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想法蛮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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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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