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叫他要带回去,也不是别个要的,是你要给的撒。我觉得这个不要算了,免得没意思。
那个叫他要带回去,也不是别个要的,是你要给的撒。我觉得这个不要算了,免得没意思。
显然应该要,送的礼物就算了,但这不是礼物撒
是父母的钱就可以要回来,如果是恋爱期间的花费就算了吧。
你从头到尾都没说过这是你哥们表达出来的意思 还是你替他捉鸡的
如果是他表达出来的 那么叫他果断去要
如果你是自己的想法 那就咸吃萝卜淡操心了
这都能要????
分手不一定是女的甩男的,各种原因只有他们两个人才知道,
外人都看不清楚。
女的如果可以也是想早点结婚的,闹成这样,不能要吧
算了吧,我觉得还不至于要回来。
琼妃发表于 2012-12-18 17:45 既然没打算结婚,就不该把那女的带回去了;既然不是很富裕,就不该给5000,;既然已经给了,何必再要回来呢! ...
对的,赞同
呵呵,就是lz说的,感情的事情不能勉强,既然分手了,就好聚好散吧!如果真的在乎这5000块钱,虽然我没分过手,但要是我的话,我主动给,何必弄得都不愉快!是吧?
有必要算那清楚吗?在说了,这本来就是你情我愿的个事情。分手就要算清楚?那是不是要连2个人一起吃饭。看电影的钱也算清楚呢????
你打电话给那个女的说,她如果还有点良心,会退的,真不愿意退,也米办法。
这能说,哎!这社会。。。有人想去找个人珍惜都找不到,有的人有现成的居然不珍惜。。。都谈了两年了应该是有真感情的吧?真能折腾。。。
都是些什么规矩?
果然是谈钱伤感情,不知道当事人看见这篇帖子及后面的评论,情何以堪!双方怕是都无颜以对了吧
还是算了吧,算这些物质,只会让彼此伤的更彻底~~
这个不好说```
不可能要
我一个朋友也是这种状况,没和家人见面,是给了她弟弟1000元,还给我朋友买了很多东东,结果因为特殊原因分手,男的开口几乎能还的都还了....
这也好意思要回来呀 那你把人家的青春还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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