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发自己抢了,不代表任何意见,只是觉得有些道理
奇怪,写这篇文章的人就是房托一个,人家买不买房关它什么事,至少钱在自己手中,不需要看开发商脸色
elevson发表于 2012-12-25 20:58 奇怪,写这篇文章的人就是房托一个,人家买不买房关它什么事,至少钱在自己手中,不需要看开发商脸色
可是你要看丈母娘眼色撒
你这个说的第七条不就是已经买到房子了吗~
。。。。这。。。这。。。丈母娘这关不好过啊
看房子真累人 认筹 开盘 都得克 哪个上班有这多时间 开盘还要抢购 真是不合理
感觉这就是一个站在房屋中介和开发商角度写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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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LP那次看房 下定 结果丈母娘1句话 亏5000闪人
我很赞同楼主的话,有时候买房子就是要果断,亏就亏,赚就赚!
我觉得大家可以看看 维多利亚一号 这个片子!其实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一般老百姓买房就是靠运气,不管你买不买,房子都在那里,不会轻易属于你的。
神马买卖合同/协议都只需要你机械似的签字按手印就好了,提出再多就是浮云,除非你不买。因为开发商/ZF/法院/置业公司都是一家。
如果要买,心理价位,片区想好,尽量选择大一些的开发商。只能这样子了。
没房子滴飘过~
其实LZ只是来吐槽的
可是这吐槽点弱暴了有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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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文章的人明显不是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上的
有个屁的道理!这明显是中介捉刀的水文
尼玛买房子又不是买菜,当然又多看几个位置。个够地开发商,包括中介,包不得别人一去就交钱。太尼玛恶心了。写这个帖子的家伙,你去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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