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第一种情况:以后不办证,卖房子直接合同更名,这样虽然要一次性付款,但可以全部免税
第二种情况:签阴阳合同,与对方商讨采取“赠与”的方式转让,但要要备用一个合同,就是真实的转让合同,但估计也需要一次付款
第三种情况:“零价差”转让,约定假合同按原价出售,实际真合同按市场价
如题
第一种情况:以后不办证,卖房子直接合同更名,这样虽然要一次性付款,但可以全部免税
第二种情况:签阴阳合同,与对方商讨采取“赠与”的方式转让,但要要备用一个合同,就是真实的转让合同,但估计也需要一次付款
第三种情况:“零价差”转让,约定假合同按原价出售,实际真合同按市场价
第三种不可行,据说按评估价来收税,第二种要直系亲属才可以,第一种资金压力和风险都很大
原来有这么多门道啊
3种实行起来都难
2,3可操作性不大
第一种使用较多,但风险太高,相当于上百万的东西平白交到别人手上,万一遇上拆迁、涨价,卖家不认账,纠纷那就太多了
评估机构的开始发财了。
圆明园发表于 2013-3-3 17:18 如题第一种情况:以后不办证,卖房子直接合同更名,这样虽然要一次性付款,但可以全部免税
我冒看完你说的这几条。。我只看到第一条。。。。你想逆天??还是想房地局的过户窗口的接件人员和局长下课????你有几大的板眼还可以搞到合同更名?????哪个做合同更名哪个局长就下课。。。。
只有一种是可以合法避税的,结婚的 就是你和你爱人离婚。房子是满五年,切名下只有这一套住房的出售可以免个人所得税。
别人不认账,你去打官司,ZF说你不受法律保护。
全部都不可行
1 现在没有合同更名一说
2 赠与 税率少不了
3 过户 房产局有Z低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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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的房子过户到子女名下难道也要交税???
还建房么样交税?
这三种都不太可能
跟买家直接到公证处去公证。我们屋里04年这样卖过一套房子。然后收到钱之后把所有的房子资料都给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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