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花草
Queensley战 初中一年级
茜吖

试试吧他微博的照片转一些到这个论坛来 看看能不能人肉到?越晚狗狗越危险吧

o小杨οoΟ 硕士一年级

祝骗子不孕不育,天打雷劈!

茜吖 大学四年级
Queensley战

谢谢,我已经发了他们照片,

Qute丶H 得意陪审团

这种无偿的送他们肯定不会珍惜! 才不会管你是不是孕妇. 什么保障都没有 身份证复印机什么的应该留的! 不能给他们这种人机会~!!! 希望早日找到2个宝贝.!!!! 也希望我家丢失的宝宝不讨落入这种人手中!!!!

茜吖 大学四年级

有消息了·

yinduamei 初中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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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aizz 初中二年级

Z讨厌狗贩子!

hana桑 大学一年级

真是不得好死!110捉人吧

茜吖 大学四年级
yinduamei

她们都住武汉啊,都是有房子的,

Lily雨夜 大学四年级

免费领养都该看下对方本人身份证吧,搞得现在后悔都来不及

奔驰的小烤鸭 硕士三年级

帮顶,蛮多人看到是品种狗免费领养,就凑上来了,哎

_洛洛 大学二年级

小小年纪不学好!!!!!

不过LZ也要注意身体阿

天不了晴 高中二年级

不知楼主有无聊天记录等可以证明她们承诺你不会买卖狗狗并且承诺不养送回的证据,并且证明她们是无偿从你这取得狗狗,还有就是你的狗是否办证或者说你是否能证明狗是你的。 如果这些都可以证明,可以说她们实际上是在诈骗。

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

楼主实在不爽可以拿着证据去网监局要求查她们的qq和微博,可以查到她们的信息住哪和发布时候的ip地址, 鉴于我们不确定这些机构是否会为了一条狗狗受理,其实楼主也可以根据其他朋友提供的信息蹲点找到她们,自己搞一份起诉她们的协议,黑哈她们,两个小女孩嘛~你就说当初你的狗是多少钱多少钱买的有收据有证人,多少金额以上她们可是要坐牢的,吓吓她们,不信邪就给她们来真的了...

西瓜有点甜 博士二年级

看得好气愤!!

浓。妆 大学三年级

本帖Z后由 浓。妆 于 2013-8-25 10:47 编辑

Lz要是能把第一张图片还放大点 我可以帮你看哈

故人西辞黄鹤楼 大学一年级
茜吖发表于 2013-4-17 22:55 还有很多骗我的证据,我会慢慢上传!下面是贝贝照片,以前我老公在自己家拍的,桃子脸灰色的,十字脸母的, ...

说句公道话哦,别人固然不对,但你也有没有做好的地方。

既然送人了,那个狗狗就属于别人了,你提的那些个经常要了解狗狗情况的要求也没有什么合理性。能接受你提出的这些要求的人,自然就不是什么爱狗的人了。

你觉得你爱狗你善良只想给狗狗找个好人家,把狗狗白送人家,但人家可不这么觉得,人家觉得自己运气好觉得你比较无脑。

没有付出得到的东西没有人会珍惜,真的爱狗狗你就该把狗狗卖给别人,人来了你自然能观察到人家的情况,可以随时不卖。像什么学生啊、太小从没养过狗狗的啊、觉得狗狗好玩可爱的啊,还是算了吧。

哭也没必要,现在孩子在肚子里呢,自己做的事自己该有点担当吧,别老说别人怎么怎么了,说到底是你自愿送给别人的。

大亮 大学二年级

这号的两只阿拉 !估计卖了不少钱额 !一只1500 是一点问题冒得的捏 !哎 为了钱!

′阮大大、 初中三年级

还是想办法要回来吧.,

能要回一只是一只.

这种小吖,以后想都不用想.不消给.

而且像这样的狗狗本就不应该无偿领养,收钱不是为了其他.是为了狗狗.

萤火虫Janet 大学四年级

我觉得这样的狗贩子,不人肉给她们点教训,她们还是会有千方百计做出这种事的。

大亮 大学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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