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花草

震惊:玉林狗事件背后掩盖的真相(转个帖),大家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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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宠物保护主义”者为了达到个人目的,编造出种种谎言混淆视听。例如:狗是人类Z好的朋友;我家的狗不咬人;爱

狗才能爱人等无数谎言来污蔑ZF打狗的正当性,鉴于这些言论流传极广,危害很深,朱光兵认为需要将真相讲出来,让善良的民众知

道真相,不让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得逞。

一、真相:狗祸远甚于车祸

中国卫生部通报狂犬病疫情。中国属于狂犬病严重流行的国家,人发病数仅次于印度,居世界第二。请注意,狂犬病死亡率100%

据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前不久举办的交通展览上用图表公布,2005年北京市伤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死伤一共约9090人,折算到

半年就是4545人/半年。狗伤人是什么规模?远远大于交通事故伤人。2006上半年北京狗伤人6.9万多人,与交通事故相比,伤人数量是

交通事故死伤的15倍。

交通事故,大家高度重视,它被形容为和平年代的“战争”死伤。可是对于被狗咬伤的事情,远远没有对交通事故那般重视。其

实,狗伤人远比交通事故伤人的危险大。交通事故导致伤残的话,仅仅是伤残,脱离危险期以后就不危及生命,基本还可享受性福人生。而狗伤人的情况,伤者首先需要赶紧在24小时内开始注射狂犬疫苗,而且此举不能保证100%不发病。狂犬病潜伏期长

达几年甚至十几年。6.9万名伤者只好惴惴不安担惊受怕十几年。人们常说,车祸猛于虎。狗祸呢?相当于15只老虎!!!!!必须指出

的是,北京是对狗类管理Z严格的地区之一,至于其它地区嘛,更可怕。

朱光兵提示:虽然您有可能遇到“我爸是李刚”的主,但你更需要关心的是来自“人类朋友”的15倍的杀伤力,因此,当你走在

大街上的时候,请首先对狗保持戒心。

二、狂犬病疫苗竟然也有不管用的时候

有人错误的认为,给狗打狂犬病疫苗或人被狗咬后打狂犬病疫苗,就可以避免得狂犬病。很遗憾,这个说法不一定成立。现有技术

制造的人用狂犬病疫苗,有效率约为90%;犬用狂犬病疫苗,有效率约为85%,也就是说,你每见到的20条打过疫苗的狗中,就有三个不

管用。另外一个无法忽视的事实是,中国的宠物狗注射疫苗的比率还不到30%。一个人被有狂犬病的狗咬伤后,即使打疫苗,10个人至少

死一个。这就是可怕的真相。

朱光兵提示:狗是危险的动物,是随时可以要你性命的人类的敌人,而不是朋友。任何一个养狗的人,请把狗养在家里,如果需要

带狗外出,请拴好狗链。请记住,任何一个放养游狗的行为都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视。

三、养狗者Z大的谎言:狗是人类朋友

狗显然不是人类朋友,根据动物学研究,在食肉动物的面前,陌生的动物只有两种角色:一是天敌;二是猎物。而没有朋友关系

。狗是畜生,也同此理。狗不咬一名膀大腰圆的大汉,因为在狗眼里对方可能是捕食者,不敢得罪;但一个刚会走路的小孩,在狗眼里

只能是猎物,正常情况下,狗会毫不留情的捕杀。当然,经过训练的宠物狗野性很小,一般不会直接攻击人,但只要是狗,都有野性爆

发的时候。

朱光兵提示:如果带着你的孩子在街上散布,请拿根打狗棒,提醒大家一句,由于孩子身体比较小,被狗咬伤后,病毒细菌会很快

进入要害部位,即使不得狂犬病,也会因为其它病菌感染而死。如果你是养狗的人,请抓紧你的狗链,尤其是在有小孩接近你的狗的时

候,你的狗是你的朋友,但对一个陌生的孩子来讲,则是一个凶残的畜生。

四、养狗者说:我的狗不咬人

Z大的谎言,世界上没有不咬人的狗,救生犬应该是对人Z友善的狗了,但那是经过特殊训练的,而且特殊情况下也会咬人。懂得

狗的本性的人都知道,狗不可能不咬人,宠物狗也一样,只能说宠物狗咬人的机率很小而已。普通狗都会咬人,只是咬人的机率高低和

咬人的时机不同而已。需要说明一下,狗咬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和人与狗的关系无关,某些人造谣说,狗只有在受到攻击的时候才咬人

,这是完全错误的。事实上,就像上面提到的那样:被狗咬伤的人大多是对狗没有威胁的人,而且,中国每年众多的被狗咬伤的案件中

,狗主人被自己的狗要伤占了很大比例。因此,“我的狗不咬人”这句话和“此地无银三百两”是一个意思。

咬人是狗的天性,畜生就是畜生,即使是训练有素的狗也有发狂失控的时候,如果狗主人有点道德就不应该放任自己的狗随便乱窜

。而且只要被狗伤害,就可能感染狂犬病,至于狂犬病问题,请看第二条。

朱光兵提示:那些养狗的人,出门请给它们拴上狗绳,这是ZZ起码的对自己对他人负责的态度!超出狗链范围之外的狗,人人得

而诛之。

五、没有被狗咬伤就不会得狂犬病

很多人非常宠爱狗,甚至把狗当作孩子来养活,和狗同吃、同玩,甚至同床睡觉,比对自己的爱人都亲密。这是非常危险的,且不

说狗身上的细菌对人(尤其是胎儿和婴儿)威胁极大,单单狂犬病就够吓人了。绝对不要以为:没有被狗咬伤就不会得狂犬病

有未被狗咬却感染了狂犬病的病例,以下几个方面是需要人们特别注意的:

1、吃了狂犬病动物的肉可能会感染狂犬病

2、接触带病毒的狗可能会感染狂犬病

3、处理动物的皮毛、接触动物的血液和分泌物可能会感染狂犬病

4、狂犬病会在人与人之间传播。

另有案例:一个不到10岁的男孩抱着狗玩,结果被狗的牙齿在腿上刮破一点皮但没有流血。20天后这个小男孩得狂犬病死亡。因为

表皮刮破,使得狗唾液中的狂犬病毒渗入到真皮,因此虽然没有受伤,但依旧感染狂犬病

朱光兵提醒养狗人:不要有侥幸心理,人狗殊途,每一个养狗的人注意让自己的狗和人类保持距离——既要和他人保持距离,也要

和自己的家人保持距离。人狗过于亲密是要出事的。对他人负责,同时也是对自己负责。

六、西方国家不杀狗

朱光兵只用一句话回应这个谣言:美国每年都要处死流浪猫狗大约九百五十万。

七、Z无知的话,狗是无辜的

每当有人被狗要伤咬死后,ZF都要出面打狗以绝后患,但总有一些无耻的宠物保护者们散布反对言论,其中Z重要的一条就是:

狗是无辜的。简直是胡说八道。

我们说的有过错和无辜均是对人来讲的,狗是兽类,没有道德观念,因此不会犯错,但也不会无辜。人对狗好坏的判断标准是对人

有害还是无害,狗咬人必须处死,否则就会继续咬人。

朱光兵提问某些大脑短路的家伙:蚊子也是无辜的,请问蚊子咬你,你灭蚊子吗?

八、一个爱狗的人,必然会爱人

这句话还有一个版本:一个人连狗都不爱,会爱人吗?这句话明显没有逻辑,人的爱心是有限的,如果一个人把爱心都用在爱狗上

面了,还能爱人吗?我们经常听说这样的事例,某家庭主妇因为爱狗,整天抱着狗而没时间抱老公,而和丈夫关系冷淡。另外,据朱光

兵观察,中国的很多爱狗的人不会爱人,任由自己的狗随地大小便,给他人带来很大麻烦而不知悔改,有什么资格说自己爱人?有些人

带着大型犬上街,竟然不给狗嘴上带套,明显具有威胁社会和他人安全的企图,还好意思说自己爱人

朱光兵认为:说这句话的人,其智商已经跟狗一个水平了。

九、我家的狗以前咬过人,现在训练好了。

这句话比“我家的狗不咬人”更离谱。食肉动物天性就是:咬人会上瘾。在野生条件下,小食肉动物们跟着父母觅食,会本能的记

下它们吃的东西,长大后离开父母,就一直延续这种本能。狗是驯化的动物,但野性不可能消失,咬了一次人后,就会本能的记住人肉

的味道,并保持这种本能。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人养了两条狼狗,经常咬人,有人劝狗主人杀了两条狗,倍狗主人拒绝。结果,有一天

狗主人回到家时,发现自己刚出生几个月的双胞胎男婴被吃的只剩下一条胳膊和一条腿了。

朱光兵提醒:咬过人的狗必须杀掉,如果你发现有狗咬人,不管咬的是不是你,不管它咬人是谁的错,也不管是不是你养的狗,请

冲上去尽快将狗处决,否则它很快就会咬第二个人。当然,这么做的前提是你自己是安全的,如果你认为自己对付不了恶犬,请立刻离

开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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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洒小姐。 大学四年级

本帖Z后由 潇洒小姐。 于 2013-7-14 00:52 编辑

呵呵

小啊茜茜。 大学二年级

呵呵.

曲美定制 小学三年级

那以后请在国家有难的时候不要动用搜救犬,

沉默着 博士后

本帖Z后由 沉默着 于 2013-7-14 01:24 编辑

一看LZ就是小众媒体的发炎人,上次在生活杂谈抛出如上文中抽离出的只言片语,面对直面你可笑言论的回复从不作正面回应,既然你没有高瞻远瞩的真知灼见,那么我也引用个比你这个帖子更加权威更加公正立场更加公允的让你这类厌恶狗排斥狗见不得城市养狗的共勉吧

你可看了央视特约评论员杨禹的文章?给你看看吧,希望能帮你扫下盲,以至于日后不用到大连导盲犬基地去寻寻觅觅。

舆论场上,风大,且风向多变。前一段,北京抄狗,玉林吃狗,舆论场上一片爱狗、惜狗之声。近几日,各地藏獒连续夺命伤人,舆论场上又一片骂狗、批狗之声。两种声音皆言及狗,都关乎人。两种声音虽有一些对立之处,但其交集部分,正是应巩固的社会共识。

  毫无疑问,近日藏獒引发的连续惨剧,暴露了我国一些地方在执法和社会管理上的漏洞。这几只肇事藏獒,要么是在不该饲养之处违法饲养,要么是未遵守饲养行为规定。法规白纸黑字,但这些藏獒在法律的眼皮子底下畅行。

  这不是狗的违法,而是人的违法。

  藏獒横行反映执法与社会管理漏洞

  违法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事实上是一种"藏不住、掖不住"的行为。它要溜、它会叫,只要管理者用心、到位,没有提前发现不了的烈犬。但在部分地方,职责所系的执法者、管理者,好像患了选择性失明。所以,这不只是养犬人的违法,也是执法者的懈怠,是参与社会管理的各个部门的集体性懈怠。

  回顾近年来藏獒等烈犬夺命伤人之后各地的法律处置,不尽一致。有的地方只做民事追究,有的地方则予以刑事追责。总的看,给违法养犬并导致严重社会后果者的惩戒,明显不足。现行法律法规对"不许"规定得比较清晰,但"罚则"仍不够明晰、不够有力。这表明,除了执法环节的疏漏,在立法环节,也有再做完善的迫切需要。

  管狗者应懂狗 法律也有完善空间

  爱狗者们也普遍对某些地方法规的部分条款耿耿于怀。比如,包括北京在内的很多城市,是以"成年体高超过35厘米"作为可养与不可养之分界线的。这种分类法,有人认为简单明了,有人认为违反常识。

  按常识,狗之"烈",不能与狗之"大"划等号。小个子里也有烈犬,大个子里也有金毛、哈士奇等性格温顺、几乎从不攻击人类的好脾气。--不依个头大小、而依种类来划分养与不养的管理界限,行不行?至少,在执行现有法规的前提下,应给予公众进行建设性讨论的空间,也可适时修改完善法律要求。

  怎么对待动物,是一道文明考题

  "狗咬人"是新闻,"人吃狗"也是新闻。"玉林狗肉节"近日就引发争议。吃狗肉是当地民俗,但大肆成"节",显然为现代文明所抵触。常见有人说,"你反对我们吃狗,那为什么你还吃猪牛羊鸡?"这不是讨论问题,这是抬杠。现代社会的文明共识中有一个"伴侣动物"的理念。狗、猫等都属此范畴。将伴侣动物大快朵颐的行为,虽然没有法律禁止,但人不能只活在法律的底线上。他还应对社会文明共识,有所敬畏。

  在一个现代社会中,怎么对待动物,是一道考题。它检验你这个社会的法治能力,也检验你的文明程度,更检验不同群体间的社会关系。所以我们会看到:对于养狗吃狗,爱狗者与憎狗者常言行对立;对于流浪猫,救助它们的人和讨厌它们的人,都可能是我们身边的好邻居。即便并非"伴侣动物",比如猪牛羊鸡,你要虐杀一个试试?同样有违公序良俗;比如熊,你要活熊取胆之际不尊重动物伦理,如归真堂风波照样为公众唾弃。

  无边界的憎恨与溺爱都不可取

  和这些相对复杂的文化冲突相比,依法管好藏獒等烈犬,恐怕是Z没有争议的普遍共识了。但实事求是地说,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很多城市目前仍没管好。所以,由这几起藏獒夺命伤人事件,以及近期一系列跟动物相关的新闻,我们至少可达成这几个共识:

  对藏獒等烈性犬,要依法严管。各地警方不要只在出了伤人事件后,或者每年犬只年检时,才有所作为。严格执法应是常态。城镇的街道、社区等社会管理力量,也应和警方组成联动机制,在烈犬伤人之前,就发现并依法处置。

  对于非烈性犬,要按照养犬管理条例,保持持续稳定的执法力度,而不是刮风式执法。而在执法中,也并只体现一个"严"字。毕竟,违法生命不同于违法货物。对很多家庭来说,他或有漠视法规之失,甚至只为省钱而不办狗证等等。但狗被抄走,如夺子之痛。依法行政之际,能否对狗妥善安置,也是一种执政能力的考验。

  管狗先管人,养狗先养德。对于各地ZF来说,如果只强调依法行政,而不注重引导公共认知,疏导社会矛盾,规范公众行为,只是"一刀切"地抄狗打狗,这是一种"懒症"。对于广大养狗人来说,给自己的爱犬系上一根绳子是必要的,给自己系上一根约束行为的"绳子"也是必要的,这是法律之绳,也是公德之绳。

  把不能养的管好,把能养的养好。对于动物,无边界的憎恨和溺爱,都不可取。

  文/央视评论员 杨禹

魏特曼 硕士二年级

我一直认为,不是狗的问题,是人的问题。

在现有的鸽子笼住宅环境下就不要养狗了,害人,搞得邻居担心受怕,楼道都是狗尿味。缺德。

花香月迷蒙 小学六年级
沉默着

说得好!

我是小象 得意号

呵呵

得意的五熊 超级意粉

致“堵高速路救狗者”:狗权难道大于人权?请将救狗的钱用来救人吧!

我也算是一个爱狗的人,也有那么一点怜悯心,但我不否认我吃过狗肉,而且很爱吃!

我一直以来就有一个朴素的观点,就是人只有在吃饱了的时候,才会去想,我吃的东西到底干净不干净,肉里含不含瘦肉精,馒头是不是染过色的,奶粉里有没有毒,粮食到底是不是转基因?

通常来说,人性本善在小孩子尤其是小学生心里更能得到体现,可天天吃不饱,天天还要上学,三月不知肉味的时候,会去考虑这些问题吗?

同样宽泛的爱博大的爱也是这个道理,你做到了爱别人胜过了爱你的父母,爱你的儿女,爱你的家人,你才有资格去谈爱狗,你才是一个人人都尊敬的大圣人!

高速被堵了14个小时,如果有一辆急救车上的垂危病人也因为被堵路而无法救治,那么,那三百个救狗的人,与杀人犯又有什么区别?听说,被你们救下来的一车狗,后续的费用竟然高达数百万之时,我不竟扼然了,这么一车土狗,竟然要花这么大的巨资,你们这么做的意义究竟在哪里?

在我国不少贫困地区,如贵州毕节地区,每天中午饿着肚子上课,一个月吃不到一两肉的正在长身体的小学生们,你们在花费巨资,不惜违法上高速堵路去救狗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过他们?人的问题我们都没有能够解决,却在这里惦记着那些流浪狗?如果你们真的是爱心泛滥的话,如果你们真的是有钱的话,请你们将救狗的钱来捐助给这些孩子们吧,他们的价值应该比狗强!

如果语言无法说服你们,请你们看看我下面的这几幅饿着肚子上课的学生们吧。如果看了这些图片,你们仍然要花费巨资去救这些狗,我只能说,你们的心已经被狗吃了。同时,我要郑重的告诉你们,如果不放弃你们的愚昧行为,继续花费巨资去救狗而不去理会饿着肚子上课的孩子们,尽管我从不杀生,连一只鸡都不曾杀过,但我将会在2011年6月1日起,连续一百天里每天杀一只狗,以示对你们这种“将狗权大于人权”行为的警告,我网络诗人朱光兵说到做到,决不食言。

【这丫什么时候又爬出来了】

小樽 禁止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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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意的五熊 超级意粉

本帖Z后由 得意的五熊 于 2013-7-14 10:17 编辑

http://www.chutianz.com/Webmaster/news/2011/0615/3342.html网络水军。哈哈,。你想想。。

youyouxuxu 硕士二年级

老美美 大学一年级
沉默着

说得好,你不爱狗,请你不要伤害狗,挺你

宠有宠爱 初中三年级

每天都有人杀人的事件 怎么不把人类也灭绝了?人灭绝了 就什么都太平了 你看多好

梦欣 高中一年级

不喜欢狗,被狗咬过,看到个别叫狗儿子姑娘的心烦,要这些人拿一半的心来对自己的父母都不错了

毫不犹豫。 禁止发言

内容被自动屏蔽

商界爱心联合会 禁止发言

内容被自动屏蔽

神经兮兮_Yy 初中三年级

说的太莫名其妙了,看了几句就懒的再看,我只知道,狗狗户主,看到主人永远都那么嗨,真不明白有些人怎么可以那么狠心。

立豪宠物用品坊 小学五年级

我。。。呵呵。。。

独特味道 大学一年级

勒些爱狗的人 不如把勒个爱心克多爱哈那些需要爱的人!带个狗身上不晓得几舍得 一个月可以花几百 千把眼睛都不眨 这些钱你知道可以帮助多少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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