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lifeiii发表于 2013-7-23 20:28 有感情时,什么都不是问题无感情时,放个屁都是离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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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ifeiii发表于 2013-7-23 20:28 有感情时,什么都不是问题无感情时,放个屁都是离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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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家在结婚钱买的,现在婚姻法本来就跟女方没干系。完全不用财产约定。
我不喜欢财产公证,又不是才认识,谈了这么久了,如果搞公证就是证明有其他想法 哼
能为他人考虑,而且思想通透,好女孩啊!
公婆出面要未来媳妇签这种东东,怎么搞得像女方以后住进克还要付房租的感觉捏。这种事情让小夫妻克搞就完了咧。上一辈的出面让人接受不了。
你公婆明摆着看不起你,太势力了
公婆做法可以理解,做人不大气。
爱幻想的圈圈,若不签这个协议,可有其他好办法?换位思考一下,若你是男方的父母,会不会也有这样的想法?
小夕99发表于 2013-7-24 10:06 如果男方全款搞定房子装修家电,我也没有任何意见啊。他家的财产我也不觊觎,结婚后没有房贷,多好。
呵呵,你是逍遥派。
自立才有自信。用心经营婚后,婚前就不重要了。
本身跟她无关 她婆婆家也真是的
mx0921发表于 2013-7-24 12:33 我有两套房,我妈就说了婚前一定进行财产公证,我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也不觉得跟信任有关系,我觉得这个事 ...
上述公证并未改变什么,房子是谁的,还是谁的,只是对客观事实的一个证明,让大家放心。
本帖Z后由 燕子楚 于 2013-7-24 14:52 编辑
前些日子听北京一位公证员讲了一件事。
一男一女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婚前财产约定公证,他们约定的内容只有三条:
一、婚前的财产,各人是各人的;
二、婚后的财产,各人是各人的;
三、死后的遗产,双方互不继承,各自留给父母、子女 。
公证员问他们是否属于再婚的夫妻,他们说不是;
问他们为什么要这样约定,他们回答说双方都有双手,生活要靠自己,不能依赖对方。
公证员告知他们,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他们表示知道,虽然财产各是各的,但不代表不履行义务,如果一方有困难,另一方肯定尽力帮助,义不容辞。
Z后,他们反过来开导公证员:我们看重的是感情,感情就是一切,特意把财产撇开。
这固然是奇葩,但谁又能说这样的约定不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呢?
这种事 放在台面上讲 谁都不会舒服的
、
真正的感情是谈到钱都不会受伤的,因为都没在意钱是个问题,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那也不错啊,女生结婚前也可以要求男生去签婚前财产约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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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孩儿能这样想真心不错!
女孩子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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