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水煮青蛙,走吧
温水煮青蛙,走吧
工作这么长时间这也太恐怖了吧。。还要不要生活了, 早辞职早超生。。
长期这样加班真的很搞人啊,如果签了合同公司也不能随便开你。
趁现在赶快找新工作吧!找到果断走人!耗的是自己的时间!
凭什么 公司变相要你走你就走??~
如果是我,我就先呆着,然后 ,再冷不丁的提出离职·
蜜糖阿狸发表于 2013-8-21 09:56 找到下家就果断走人
赞同!
这是个么意思啊,先找下家,找好了就跳吧
其实哪里都一样的
要挟,变相降薪就是这样
首先公司裁员,需给予经济补偿,公司要求加班,需给予加班工资,不然就违背劳动法。
是啊。打算辞职了!但是,也要找到下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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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HR的:这种情况肯定是走啊!但如果想要补偿,可以每天准点上班,准点下班。并留下考勤记录,同时可以留下公司要求你无偿加班的记录。公司开你,你可以申请仲裁。
一个月,无非是提醒你一个月可以早作打算早走人嘛
这还不明白,原来有韩国人,直接说我给你一个月的时间,你找到下家与否都得走
每天按规定时间上下班,该做的事情一做,如果找歪就申请劳动仲裁
这公司不怎么样, 还是赶快骑驴找马吧
先做着,找好下家果断离职
该正常下班就正常下班,公司不想要你了让公司辞你好了!赔偿肯定得要的。自己离职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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