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帖子只想乐,还想着让行人赔,楼主太天真了。终于体会到汽车遇上电动车的那种无奈的感受了吧?
看到帖子只想乐,还想着让行人赔,楼主太天真了。终于体会到汽车遇上电动车的那种无奈的感受了吧?
本帖Z后由 小雨妈咪 于 2013-8-30 16:05 编辑
在中国就是这样,不管是谁不遵守法规,谁是弱者谁就胜利,在弱字面前,法规算个屁!不小得何时才能撞了白撞哟。。
哎。。淡定吧。。是要保护弱势的。。。电动车和行人乱串把汽车撞坏也是汽车全责的。。那开汽车的更没处说理去呢
等到那个服务员骑电动车你可撞她哈子
政策是保护弱者的,行人走的再快再违章都不会撞死人(一般情况),所以以后在视线不好的地方骑慢一点吧,这件事就算是个教训,赶紧解决算了,省得闹心,
安慰下
全世界这方面的法律都差不多的,保护弱者,老美那边城市里也有碰瓷的,
adjag发表于 2013-8-30 16:21 回复 小雨妈咪 的帖子全世界这方面的法律都差不多的,保护弱者,老美那边城市里也有碰瓷的,
我只听说个事,一个武汉人去香港旅游,撞红绿灯,被车撞死了,车只出于人道主义,赔了几千而已
知道为什么路上的行人跟电动车都很大爷吗,因为他们就算撞上了小汽车,也是汽车的全责。。。。
所谓的保护弱势群体。。。。。
只能背时了,花钱买教训,下次果断走人不要纠缠、、、、、、
只能说LZ找抽,撞了还不走还想让行人赔钱。你要是是那个行人那样开电动车,被一个小车撞了,你会赔钱给轿车车主么。。
JC只会说一句话 “他们是弱势群体” “弱势群体“。。。。。。。。。。。。。。。。。。。。。。。。。。。
车主表示不会同情电动车,电动车真的是该被取缔
后视镜值几个钱,还要赔。。。。
可怜的楼主
安慰下哈
我也有车,偶尔也骑电动车,这个所谓保护“弱势群体”成了有法不依的Z好借口,是违法者的保护伞,是JC模糊处理的原则。
有次我在非机动车道骑电动车,车速20不到,右边有个在人行道上没有妈妈牵着走的小孩,妈妈离他5米。当时左边有障碍物,我经过小孩身边的时候很小心,电动车基本是停下来的。妈妈见状喊小孩过来,结果小孩好像和妈妈开玩笑,越叫越跑,一步左跨越,他的肩膀碰到我停下来的电动车龙头,然后倒地。当时在小区门口,无数小区晨练的大妈们目睹经过,迅速围观,都怪妈妈没有牵好小孩在马路上。然而,妈妈居然向我索赔,还叫来了亲戚一大堆,等到交警过来,在听了大妈们的证词过后把我叫上警车,让我尽下“人道主义”责任。倔强的我和楼主一样觉得自己无辜,没有任何错误和违章,因而不肯答应。交警软硬兼施甚至就说我也有小孩,就当为自己的小孩“积福”。连执法人员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我不得不低头,赔钱走人。
现在才深深明白70后小时候常见的一个横幅,究竟有什么意义: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什么时候再把这个横幅拉一下......
因为你是车,别人是人。
你的车是强势,别人的人是弱势。
如果是你撞了大车,肯定是大车赔你。
一样的道理
只能说你比走路的有钱,唉
想听听楼主想好的对策,以及Z后的处理结果
你要起的慢一哈就刹住了,你肯定有责任,那跑不了。现在都没有人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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