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有些事还真不能较真
行人是弱势群体 当然JC维护行人了
不是我说,你骑个电动车骑这么快是准备投胎还是怎么的?Z烦在路上碰见骑电动车和摩托车的了,开车的看见人还会刹车,你TMD骑电动车,摩托车的直接冲过来,要我说,我就说LZ你活该!
是的 换一个新的 才十几块 所以楼主 悲剧了 也太天真了
呵呵,一样的道理。正常开汽车的被乱开的电动车撞了,也是汽车的全责
那电动车和电动车对撞怎么算
小雨妈咪发表于 2013-8-30 16:25 我只听说个事,一个武汉人去香港旅游,撞红绿灯,被车撞死了,车只出于人道主义,赔了几千而已
有新闻这么说,不过你搜下其实还是要负民事责任的,不过香港行人闯红灯罚的很狠的,而且人家习惯了素质也高,
香港的条例规定,警务人员及交通督导员,都有权票控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人。违规者可以签署书面认罪书,初犯一般罚款300至500港元,若不认罪须依照传票指示到法院应讯,法官视乎抗辩理由行使酌情判处金额不超过二千港元的罚款。警方还会保留相关纪录,重犯时可能被判更高罚款。
本帖Z后由 2004cgz 于 2013-8-30 19:35 编辑
惊蛰 发表于 2013-8-28 20:55 标题显得匪夷所思,但这确实是事实。昨天(8月27日)我的电动车就被跑着过马路的行人撞了,至于结果,自然是 ...
你信不信,很多人一看题目就准备进来喷电动车的。
结果发现自己看错了。
“被乱闯马路的电动车撞了,为什么受罚的却是我”。
你让他们失望了。
行人和电动车是“弱势群体” 谁撞谁全责
LZ交规没学好啊 打回重考
都是这样的,我朋友的小汽车停在路边,出去买东西,一骑电瓶车的老头太快刹不住,撞上了,然后 躺地上装死,朋友全责,赔钱 还打了官司的,还不是赔
把电脑忽悠过去 考官方面还不是能松能紧
lz原标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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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规第一条:安全第一!
把人撞了,还叫安全么?
只能说 对于不守交通规则的人和车都得严厉处罚
想想那些撞上违章电动车的小车司机,你就心里平衡了
说人把车撞坏了,即使是事实也匪夷所思吧,不要说电动车,你就算是自行车,相信的人也不多。
本帖Z后由 笑笑宝宝 于 2013-8-30 22:30 编辑
伙计,电动车停在大队50一天啊!!!别说我没告诉你。。。。。。。
顶,电动车该管管了,行人道也开,机动车道也开,速度又快,又不遵守交通规则,迟早要出事,建议取缔电动车
你知道我防卫还手 把别人眼睛外打肿了 他开了个轻伤的怎么赔了1W3 JC不懂法 不谈责任划分的。
和我在学校学的不同!和部队里学的不同操蛋!
当时是上班 公司出了1W!
要不我就走法律程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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