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骨肉亲情来说
判给谁对另一方都是分离
但总是要做一次选择的。
从骨肉亲情来说
判给谁对另一方都是分离
但总是要做一次选择的。
女权··· 女权···可以找找女权组织 看能不能帮上忙··
上诉啊,这太不公平了,男人为孩子做了些什么啊,离婚还就判给男人
就是,孩子是十月怀胎生下来的,想想就很辛苦啊!这些男人根本就不能理解的。中国的传统思想真是太害人了,姓用男方的我们都已经忍了,孩子肯定是要跟着女方才算公平的。
安慰
我记得看到一个帖子说,应该规定夫妻离婚后,房子归国家
是的哦~孩子是女人生的 而且女人年纪大就生不了孩子了 确实对女性很不公平
这个没必要太伤心,又不是不能见面,如果想儿子天天都可以去看。还有,发现当爹的没有尽到义务还可以上诉改判,这还要死要活的,想不穿
有的女的还不愿意要孩子呢,女的带个孩子以后也不好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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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老话,宁愿要讨饭的娘也不要当官的老子。
其实没有什么凭什么,你准备离婚本来就是对孩子的一种伤害。
深海水母发表于 2013-9-30 08:27 这个应该不会只是这么简单把。一般这种时候也会征求小朋友的意见,你愿意跟着谁啊?如果小孩子对爸爸完全 ...
可能是的~
换个角度想,没有孩子女方比较容易再婚,可能也是为女方好吧~
夫妻离婚,不管怎么说,受伤害的,总是孩子。女人真的不容易~希望楼主的朋友加油,向法院上述吧,一切还是有希望的,或者是等孩子大点,尊重孩子的意愿,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你说的也没错、 但这里面有点复杂了、各种情况下得出的结果都是不一样的 、这样的事没有办法说出个一定的一二三的、
那不幸福的婚姻,有必要继续下去
哎为了孩子和自己未来,短暂的分离和痛苦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你闺蜜要收拾心情,要为自己着想,将来还有新的生活,如果身边带个男孩子,那是不好找人的,儿子是自己的,他总会认娘的,如果他父亲不能善待儿子,等你有条件了,身体好些了,你可以到法院申请变更扶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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