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本月满一年,波折折腾的再昨天下午四点才打印好购房资格证明,正准备明天去买房(户型都看好了,都尼玛认筹了,从夏天看房看到冬天,好不容易要定了,所花的精力投入的人力物力时间金钱都不谈了),今天这个政策是要把人逼到去跳江吗!!!!!有必要卡这号的时间吗!!!!怎么办!!!
社保本月满一年,波折折腾的再昨天下午四点才打印好购房资格证明,正准备明天去买房(户型都看好了,都尼玛认筹了,从夏天看房看到冬天,好不容易要定了,所花的精力投入的人力物力时间金钱都不谈了),今天这个政策是要把人逼到去跳江吗!!!!!有必要卡这号的时间吗!!!!怎么办!!!
整个人都觉得不好了
不是还没说执行时间么
速度。。抓紧办了
我也想啊,恨不得觉都不睡了立马克办了,但是刚晚上对比研究了半天上海11.8和广州11.18类似文件,都是公布第二天就执行了,好担心…
这个,赶得早不如赶得巧啊!可以去买彩票了
我也是要死的节奏了 你比我还倒霉 我还只交了4个月 计划明年搞的 现在想死的心都有
你网签了没有?没有的话有些麻烦,去跟开发商联系下。个人建议,找个本地的开发商,而且是规模大、资格老的,看能不能寄希望他们跟房地局关系好,打些擦边球
市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完成我市
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各区房管局,市交易登记中心、市场管理中心、房产信息中心:
根据市人民ZF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武政办〔2013〕163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现就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措施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缴纳税收或社保年限从“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 调整为“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
二、各单位在受理商品住房、存量住房合同备案和产权登记时应加强审核,对提供缴纳税收或社保证明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三、对于本通知发布前非本市户籍家庭草签认购协议,缴纳部分购房款,并已提供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缴纳税收或社保证明的,参照《市房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信息数 据修改有关问题的通知》(武房发〔2011〕116号)文件中“关于不纳入限购范围的商品房开通网上签约处理程序”办理。
四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你今天不能再等了,赶紧出去跑。现在还有一个漏洞可利用,就是你“已经”和开发商签了认购协议、交了首付。快点吧,赶紧按我说的找家靠谱的、关系硬的开发商。祝好运。
变三年了?
还没有网签,现在是已经签约的按以前的办法办吗?
我朋友是签了二手房合同,就等着这个月社保满一年………………。
加油快跑!
武汉市ZF这是诚心不让我们这些来武汉工作的外地人落下来啊
没钱买房滴飘过~~~
还好,上月已经草签,并且首付,且这个月社保正好满2年,坐等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过我楼上的邻居也在为这个事情急的发跳了
刚接到售楼顾问电话,要执行新规定,好想shi啊啊
艹啊 老子也快一年了 MD
啊,你首付了或者草签合同了没?还只是在认筹等认购阶段啊
准备今天去首付的啊,我已经要疯了,这是准备结婚的房子,这一推怎么搞啊,Zf真尼玛操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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