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你老公的个人财产,回购只是改变了财产形态,由不动产变成了现金,不改变财产的权属性质。卖房款仍是他的个人财产,他有权处分。
楼上的说的对,不过要看楼主您现在还有房子住么?假如没有的话那应该还是可以纠结哈的。
有住的,不过婚后买的,首付装修家电都是我家出的,公积金共同还贷,我就是不爽他这种做法,扬言如果我们离婚我还是一分钱分不到。
婚后买的还是可以分的
现在住的是婚后买的,他没出钱,被回购的婚房是08年他家买的,但家具家电是我买的,09年结婚后才出的新婚姻法。
现行婚姻法是80年婚姻法,2001年修正确定了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的原则,2011年出的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不是新婚姻法,也没有改变上述原则。回购的房子你没权利,你家买的房子还要看是怎么买的,他甚至可能分你们住的房子。
本帖Z后由 kevin928 于 2014-5-4 21:50 编辑
现在住的是12年买的,写的我一个人名字,首付是我父母给的,但没留证据,夫妻公积金共同还款,还没办房产证,我想产权为我个人应该怎么做,向父母写个借条公证还是和他去房管所公证产权?
呵呵,他参与了还贷,就有权力分走你的房子价值的至少接近二分之一哟;
相反他婚前的,你的确拿不到一分钱
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你这12年的房产属于婚姻期间内共同财产,而且在共同还贷,如果分割,一人一半,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基本上是一个人取得房屋产权,把该房屋共同还贷及利息部分给予对方。而且你这一套房产没有两证,暂时是无法分割滴,这是一说。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有证据证明首付是你父母出钱,且现在购房合同上是你一人名字,可以认定是婚内对个人赠与,房屋产权是可以争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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