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粉咵房
胖嘟嘟的花 小学六年级
相见不如怀念

说的挺对

luluqin 高中一年级

给你们付了首付已经不错了

老人说的不错,他们也要养老,其实也是减轻你们的负担。

钱省省就出来了,一个月也就2000

Glm2399984288 高中一年级

发帖需慎重,且发且珍惜。

向日葵的等待 小学六年级

楼主结婚后要调整啊。优越感强没有用啊,要不然郁闷的在后头

莫奈的忧伤 高中二年级
夏至~发表于 2014-7-18 09:29 我非常能理解楼主。。 建议 你自己工资管自己。。如果要还老公还。。其他你不要管了。生活 ...

你这种人就不该结婚,房子你冒住?还好意思厚颜无耻的说管好自己工资,还货老公还,用好老公的钱,生活开支不管,我真替你老公感到悲哀。你住的房子不是你的家?你是房客?那你是不是该出房租列?龌蹉的思想,尽毁三观。

向日葵的等待 小学六年级
中南财大吴老师

这位小哥说的很实在了

Somnus.Liu 硕士二年级

还没嫁可以反悔,嫁了以后会有更多的七七八八的事够你受的

珠珠的美丽生活 初中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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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雅 高中一年级

亲,我能理解你!我们情况一样!

13349877 小学二年级

我去!娶个老婆回来不是疼的 是用来 做饭洗碗 做清洁 暖床 生孩子 还帮忙还贷款的!他屋里人是在做梦吧!房子不加你的名字凭毛帮他还?他也是想得出来!

微笑的水清浅 初中一年级

跟我婆婆一样。结婚第一个月,就跟我打电话说自己还,我们不用存钱,如果要用钱就再找他们要。呵呵,其实没什么的,这么多年我们都还过来了,没找他们要过一分钱,老公还倒贴他们无数。这又怎样呢?自己赚钱供自己不好么?光明正大,扬眉吐气,我觉得很好。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我们现在贷款已经自己还完了。Z辛苦的时候我做两份兼职,孩子的所有开支我一人承担,老公一分钱家用没有,所有开支我出,我节省到几年不买新衣服,实在没得换了就买淘宝的几十百把块的便宜货。那又怎样呢?苦是一时的,也不会是一世。只要我勤劳、有本事,多少钱我都赚得来

大熊之鱼 小学一年级

既然对你们来说这个2000快不算压力,那就给吧,其实没有什么的,双方互相理解,才是婚姻的王道哦

白菜价1号店 小学三年级

是啊,搞笑,是谁住这房子,还丢句跟我没关系,典型遭雷贴 就是 两个人不努力 一起工资才这么一点钱 还好意思说 无语了

丘比特烦恼 初中二年级

哈哈哈哈

馬三石 大学二年级

分了吧,找以前追你的条件好的去,想到过去的人都是因为现在过的不好的!

幻影流年梦 大学二年级

加名字,房子跟你有关系了就一起还

武汉爱琴海 大学四年级
wsq82

以下这段是从网络上转过来的,我希望对楼主有点帮助。夫妻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族的事,这话儿没错。婚前,无论男方和女方,都想在婚房的房本上有自己的名字,Z妥善的办法,就是婚前双方协商好,每家都出一定的房款两方共同买房。若一方愿意多出一点儿钱而且不是与结婚对象按份额共有房产,而是与即将结婚的对象双方共同共有,说明出钱的一方愿意赠送一份属于自己的财产给另一方。婚后买房,一方从父母手里借钱而不是父母赠与的,借的钱一旦离婚也是要还本付息的,当然,为了孩子家庭幸福婚姻稳定,如果不离婚,老人估计永远也不会要求子女还那部分借款。

无论男或女方,如果一方家庭和要结婚的那个人,拿不出钱来参与支付购房款,无论是全款还是首付款,婚前所购买的房屋的所有权就归出钱一方单独所有,婚后也不会因结婚而改变房屋所有权的性质。

婚后,如果另一方想在房产上增加上自己的名字,买房一方,如果心胸足够大度,且属于没用过自己家里给的钱,都是用自己的收入买的房,并且还可以做通父母的工作,加上另一方名字的情况也有,但不多。非要坚持加名导致离婚的,却很多。因此,俺建议,如果婚姻尚看不出有什么潜在风险,为了夫妻感情和家庭稳定,不加名就不加吧,非要闹着加不可,就需要承担自己坚持这个问题容易Z终导致离婚的后果。

为什么这么说呢,原因有这么几条:

首先,新婚姻法变更出台后,对婚前财产的保护明确载入法条。打算结婚前买房的一方,经全家共同商量,一般也是父母帮助全家共同出钱买房,毕竟目前房价太高,要结婚的人工作时间短,多数人尚无能力自己独立拿出全款或首付款购房。人家之所以决定在结婚前就买房,目的就是要避免未来另一方在离婚时,来争抢婚前财产,就是要在结婚前先把房子固定在自己一方的名下,有的家庭还将买房一方父母的名字也写到房屋所有权证书上。只要老人不同意,婚后当一方提出在房本上加名,另一方很难将自己父母出的钱,以赠送方式分割给另一方,与情与法说,不分割确实没什么不妥。

既然结婚了,为什么不能加上自己的名字,很多房本上没有名字的,会觉得委屈也可以理解,但要加上名字只是感情的事儿,与法律无关,法律没有规定,结婚就必须可以占有对方婚前财产的规定。

如果没有交首付款而婚后参与还贷的,委屈也许会更多,觉得毕竟自己还房贷了,怎么就不能加名呢。要加得另一方真心同意并有能力做通家里工作,否则还真是不能加啊。无论男女,我知道,也有女方婚前房产很多的人,婚后男方要求女方加上自己名字,与女方要求在男方房本上加名一样,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至于一方婚前按揭买房婚后夫妻一起还贷的情况,属于用婚后的共同财产还贷。无论夫妻两方收入高低,都是家庭共同收入即共同财产,如一旦离婚,法律规定,作为婚前财产的房屋所有权是买房一方一个人的,另一方不参与分割首付款和房产在婚后增值部分的钱,婚后另一方还贷不还贷,离婚时都按还贷总额加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由房产所有一方补偿给房本上没有名字的另一方,但不参与分配房产,购房款和房屋增值那部分的钱,都归婚前买房一方。

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的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还有一种情况,一方婚前交了首付款,婚后不用夫妻收入还贷,而是由买房交首付款一方的父母以借款的方式帮忙还贷的,孩子写了借条,或老人保存有每月交按揭的凭据,一旦离婚,房本上没有名字的一方,一旦离婚是一分钱也分不到的。

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先在婚前买房的一方,会认为自己或者老人认为自己家的孩子,根本就不会主动离婚,另一方要加名字是为什么呢,分明是想着是为离婚做准备,就更不会同意加名字了,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还是非坚持加名不可,结果就是夫妻感情因此而越来越淡漠,为加名导致的矛盾不可调节,Z终走向婚姻解体。

已经自己出钱,把房本写上配偶名字的,你们都是Z可敬的。

建议即将结婚的情侣,婚前就解决好这些问题,避免婚后为此闹纠纷影响家庭幸福。

怕说得不够准确,俺查了一下司法解释: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Z后我觉得,楼主的婆婆可能当初是真想还的,后来自己身体不好了,想存点钱防老看病,我觉得也无可厚非,毕竟有一天他们真病了老了,你们没有经济能力管他们的时候怎么办?人都是有自私的心在里面,这一点我能理解。那种拼死拼活,不为了自己全部都给子女的父母事实证明有时候晚年还得不到好,变化是很多的。再一个,你觉得你委屈了,比他有钱的更多,你觉得你能再找到比他更好的,能割舍这段感情,趁早离开也是可以的,只要自己将来不后悔。你这没孩子,你们结婚以后可能还会跟婆婆产生更多的不快乐,你自己都要想好面对。如果你能放下对婆婆反悔的怨言,觉得离不开你这个男朋友,你就结婚。否则,还是早点断了为好。免得以后相处有根刺,有矛盾。老人能做到这一步已经不错了,反正将来也是你们的。只是现在你们苦了点。

可乐可可菲 博士二年级

觉得吧既然要结婚了,男朋友对你也不错,多的就别说。有些话想想就行了,这样晒出来真的很不好。就算气愤,总归有解决的方法。说多都是伤,除非打定主意不结了,不来往了……

xiaoyao0208 大学一年级

不能理解你的想法,对方父母能帮助买房就很不错了

人生芜梦 初中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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