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个持久战,终于有了比较好的结局,也算好的啊
你们这个持久战,终于有了比较好的结局,也算好的啊
傻的不行
至少赚钱啦
还可以啦。。。。。净赚30万啊
好吧。。确实这也是事实
。。。你没算算两年耗进去的钱?还有一家人的时间精力?
哈哈哈,楼主还是赚大了。哈哈哈
对方赚了13万,和你家一样累。要是当初对方肯接受20来万(含16万8的被骗款)的补偿搬走的话,你家赚得更多。更不用付打官司之类的费用。
Z后感觉你们都赚了,原来的房东亏了
为什么 你们自己不找个人来 装不认识说要买房子 然后价格谈好 把分的钱给那加不就行了吗?
比如79万啊 你分他们多少 就相当于自己出多少. 给他们 17+30 47. 50W 买了也划算啊
学习了,虽说是升了值,但耗尽去的人力精力。。。可以想象啊
也是。。丧心病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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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楼主你们连房产证都办了,你们应属于善意第三方买房,是可以受到法律保护保护的,只要你们坚持把这官司坚持打下去,胜诉基本上是百分之百的。。。所以你们完全应该坚持下去,这套房子就完全属于你们的了。。。至于租户和房主签的那个所谓的合同,那就应该由租户另行起诉房主了,与你们完全没有关系。。。民法里有“善意第三人”这一概念,你可以去网上查一下就知道了,你妈妈完全符合,所以说这件事情我觉得还是你家吃亏了,因为虽然你家赚了30万,但你有没有想一想这是因为运气好房价大涨了,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房价没有涨,或者房价跌了,你们家还会让步跟租户调解吗???“善意第三人,即: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
本帖Z后由 西洋镜 于 2015-1-20 17:05 编辑
卖了2次居然没人可以管?
所幸结局还好
买房确实要慎重呀
长知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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