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黑人呀,被刷屏了
好黑人呀,被刷屏了
我支持你,那个人是傻逼。对,就是傻逼。
我读过书,读的,法学专业,当然没念硕士不好意思,不过本科够他们傻逼理解好几天了。
我为什么说脏话骂他们?因为我艹他吗。简单直接,叫他们来跟我辩。我告诉他们什么叫法理,什么叫罪刑法定,什么叫罪责刑相适应,别给我扯美国英国法律,那叫英美法系,还每个州每个州,呵呵,我没那么叼,中国估计还没多少人研究到具体美国哪个州的法律渊源。一个州的法律是根据历史,地理,风俗习惯,甚至他吗的州长爱好日照时间来确立的好吗?你扯那么远。法律,不是你说的那么简单,死刑不死刑更不是。你跟我扯美国,为什么美国人发推特发脸书就没人贩子拐卖小孩呢?(或者没那么多),情况不一样法律怎么一样呢?这就是我只想说操他妈的原因。不是一句话,一篇论文能解决的。而且,Z重要的是,这特么不是你担心的,说真的,国家是FB,国家是稀烂,但国家总体来说是在往好的方面发展。首先要相信他。因为,你不相信他,你又能么样?有钱,出国。没钱?等着被拐呗。共和国,没有出现过民意这一项,89年学生有过一次,后来嘛,以后也不会出现。
对了,对于,妈妈们刷朋友圈,我理解,谈不上支持反对,那是你的权利,微信没封,那是你的权利,当然各位朋友也可以点击向腾讯举报。但是,既然我无聊看到了,我就要说,建议判人贩子死刑,是错误的!整个都是错误的,于国于民于法都是错误的。你发,是你的权利,但是你跟劳资干争,劳资就要草泥马。
其实我都没看完,但这不影响。真印证了那句话看见傻逼哥的刀就在颤抖。没事少上点网,现在傻逼奇葩真是多。
要是毛爷爷在现在就是朝鲜了。不过的确可以夜不闭户路不拾遗
无期,不可减刑,那就是不给悔改机会咯?
那岂不是必须在里面杀人?今后都不做好事?因为做了也没用啊。
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
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
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
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
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
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挣个鸡巴,已经都是他妈的死刑了,没说不判死刑啊,法条都不看,看一眼朋友圈都立马法律大神了,过来争论的不可开交,傻逼哦。楼上哪几位建议株连九族的,呵呵,你知道九族是那九族吗?要真那样,祝你死的没多少痛苦。说明抢的,看法条,已经可以判死刑了。当然你会说多难找证据啊,又没证据,尼玛,哪个国家不需要证据呢?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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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一点啊,法律不是一成不变的,罪责刑也是随着国情变化的,现在的罪行就是适合现在的国情,现在的法理也一样。
一看你就没有伢当爹妈的都是玻璃心,Z恨的绝对是人贩子!!!
哎,诅咒别人丢孩子活该哦。6666
基本看完了,哎,马上打电话给老习,看来我们法制治国的方阵和普法之路得加快脚步啊!
就是。那些人都是傻逼。
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
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
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
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
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你觉得国家法律哪里判得轻了?请问。
还是你的微信朋友圈里判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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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前半部分说得很对。后半部分说得每一个对。我是男的,抱歉不能跟你撕逼,不过还是可以说点什么的
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
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
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
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
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上述是我国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的刑法规定,请问,哪里判轻了?还是你的朋友圈判判轻了?
另外既然你能说出死刑是警示而不是犯了罪之后去惩罚的话来,那显然你并不是一个百分百的法盲。所以我简单来说,量刑,为什么叫量刑,因为犯罪是可以具体量化的,并不是随心所欲,是可以具体科学话的,比如,偷盗,侵犯的是财产权利,杀人侵犯的是人生生命权利,拐卖儿童呢,侵犯的是自由权利,罪责刑想适应,不是说想怎样就怎样。另外,我觉得判得也不轻啊,可以判死刑啊,为什么你们都要一犯罪就判死刑了,这是国家的重视?国家的进步?Z起码这是国家对生命的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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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对!
呵呵,你有吖你就晓得了的。
不能再对啦
还有好多人在诅咒楼主有了孩子被拐活该的。哎,有了法律你们这些几套房,武大华科博士硕士月入10万的垃圾都能这比德行,还能指望那些犯罪的人么样。
哎,好像得罪好多人哦。
再说一次。你转发,我很理解,我无所谓啊,只要腾讯不封你号我不说一句话。但是,你要非说判死刑那是对的,我就只能说你个傻逼草泥马了。
其他什么也不说,看看积玉桥发生抢伢的事情吧!http://m2.deyi.com/t-6263933.html
还好这个伢是大伢,晓得护着爷爷。万一是个幼儿园的伢或者更小。这个伢还能保住?现在父母都是双职工,基本带伢的都是老人。事实摆在面前!
你说的太对了,那些人贩子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各种手段真是防不胜防,我们国家对于贩卖儿童的罪行太低了'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畜牲想着卖吖赚钱这种法子。那些所谓的理性和觉得没必要对人贩子处以死刑的可能都是没有小孩的,他们不能理解一个孩子的丢失对一个家庭是多大的打击。
中国人就喜欢和稀泥有脑子的不多,死刑确实不利于解救被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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