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就营销了,营销什么,莫名其妙,不要刷屏就说我们家长没脑,抢了人家的命根子难道不应该偿命,别的死不死刑就不谈了,人贩子就是要惩治
怎么就营销了,营销什么,莫名其妙,不要刷屏就说我们家长没脑,抢了人家的命根子难道不应该偿命,别的死不死刑就不谈了,人贩子就是要惩治
在空间里看了别人转发的说说,觉得挺有道理的,如果人贩子判死罪,那以后能被找回来的孩子会大大降低,因为他们很有可能都被杀死了 因为人贩子会想反正都是死刑,杀不杀人没多大区别,那么估计那些个人口失踪案会变成谋杀野外抛尸案,还有什么强奸也被判死刑,那估计以后会演变成强奸案变成奸杀案,这是你们所希望看到的吗。固然这些犯罪人很可恶,但也不能因为自己一时的怨愤而绑架法律,不懂这些大局的人就不要随意跟风
我觉得没什么不好这不是营销好吧 你是父母吗 你懂一个失去孩子的母亲父亲的痛吗 如果你是父母你孩子被拐走了你难道就淡定 你难道就不痛恨吗 你才是被那些狗屁专家所谓的营销洗脑了 不喜欢勿喷 各人观点
说得好
拐卖妇女儿童支持死刑!!
引用网友观点论述:“刑法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如首要份子、拐卖妇女和儿童三人以上等”我不知道你们看完了这条以后是啥感觉,也就是说拐卖儿童只是五年到十年的罪,当然这还是在抓到的前提下。只要你别弄出个集团,只要你别拐卖三个或以上,基本上抓到了也只是判个七,八年,改造的好也许四五年就可以回来重操旧业……。这种处罚其实始终偏软。有人担忧,如果真的拐卖儿童一律死刑,会不会引发人贩子杀人灭口?大家觉得这种可能性有多大呢?人贩子拐卖儿童以后都是快进快出,没有几个是把孩子养在自己身边,难道人贩子还会跑到买孩子的人家去把孩子杀了。你们说的这不是人贩子,这是海豹突击队突袭本拉登!那么,一律死刑怎么施行?其实一律死刑并不是说抓到了立马按道边就给毙了。而是量刑的基准。客观上有了拐卖儿童的行为就是死刑,但是不同的是,其它的刑罪是加法,这条刑罪是减法。比如说,对于被抓后主动提供被拐儿童线索的可以酌情降为死缓,对于提供线索并找到孩子的可以酌情无期。对于检举他人拐卖行为的可以酌情二十年,对于及时终止犯罪行为归还儿童的可以批评教育回家反省……”
本帖Z后由 美味咖啡 于 2015-6-19 14:21 编辑
什么东西只有罚重了才回做的人少了
修改法律不是超女投票,就算搜集了几亿票,落实修改还是需要专家们从法理等角度深入考虑斟酌。但家长们作为直接利益相关方,用哪怕比较激烈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从而引起广泛社会关注和讨论,进而可能影响相关法律法规,实在不是一件坏事。
人贩子断子绝孙
赞成啊,就该杀,太可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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