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015)066号地块
规划设计条件
武规条字47号
关于青山滨江商务区启动项目一(D-1、D-2、39-1等三个地块),经我局审查,同意按以下条件进行规划设计:
一、规划用地情况
1、规划净用地面积:9986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其中:D-1地块:2471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D-2地块:10926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39-1地块:64227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2、规划用地性质:商务、商业、居住用地;土地分类: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3、用地位置:青山滨江商务区,青山区临江大道以南、建设二路以东、建设四路以西、武九铁路以北(详见规划用地范围线)。
二、土地使用强度
1、建筑面积:控制在46.42万平方米以内(其中居住建筑规模不大于23.22万平方米);
2、容积率:按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比值计算;
3、建筑密度:D-1地块不大于50%;D-2地块不大于50%;39-1地块不大于20%;
4、建筑高度:D-1地块不低于350米;D-2地块不低于200米;39-1地块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武汉绿地中心
昨天 03:34
P(2015)067号地块
规划设计条件
武规条字48号
关于青山滨江商务区启动项目二(E-1、44-1、44-2等三个地块),经我局审查,同意按以下条件进行规划设计:
一、规划用地情况
1、规划净用地面积:4608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其中:E-1地块:992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44-1地块:985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44-2地块:2629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2、规划用地性质:商业、商务、居住用地;土地分类: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3、用地位置:青山滨江商务区,青山区临江大道以南、旅大街以北、建设一路以东、建设三路以西(详见规划用地范围线)。
二、土地使用强度
1、建筑面积:控制在22.28万平方米以内(其中居住建筑规模不大于11.14万平方米);
2、容积率:按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比值计算;
3、建筑密度:E-1地块不大于50%;44-1地块不大于50%;44-2地块不大于20%;
4、建筑高度:E-1地块不低于300米;44-1地块不低于150米;44-2地块结合具体方案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