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性住房提取
职工及配偶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可凭购房相关要件,每3年办理1次提取。
办理本项提取所需资料:
1、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首套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手房需提供改善性住房全额购房发票或正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二手房需提供改善性住房完税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以电子转账方式缴纳契税的需提供《武汉市房屋交易税费缴款通知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
注意事项:
(1)职工或配偶在2014年1月1日以后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可凭两证每3年办理1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为:(140平房米-职工家庭首套住房面积)×第二套住房购房单价,且不超过改善性住房购房总价。
(2)职工及配偶购买改善性住房办理提取的,应到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进行资格认定;经认定符合条件,方可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3)职工及配偶在享受“首套住房”提取政策的同时,又购买了一套符合“改善性住房”提取政策的住房,应先办理“首套住房”的提取,待提取额度达到政策规定的限额后,再办理“改善性住房”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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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请问我们公积金可以提取么?用来租房费用或还房贷~目前老公名下有一套房子,因为和公婆住一起,另外上班不方便,得在外租房,日后想再买套小户型房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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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名下无房可以提取
请问,已申请公积金按月划扣,还能办理公积金提取么,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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