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nyzf发表于 2011-1-21 10:20 回复 雪儿 的帖子我们公司第一次签合同就是3年,3年满了就续签,一签就是终身合同啦!所以我不想签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三)项规定,应该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你所述,如果只签了一次三年合同,再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应该属于无固定期限。
不管单位要与你签订什么类型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本人不续签,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另: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签了就必须终身在这个公司干,劳动者按照法律程序也是可以提出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