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六月份进的现在的公司,九月份转正的,十月份单位开始交社保,但是公司交社保的员工不是很多,所以我们的人事当时和我们说的就是要晚两三月等下一批转正的员工转正后两批一起去办理,前面一批的人直接补缴,对你们是没有影响的,当时也没想着会这么快怀孕,所以也没有在意这个事情,结果11月份的发现怀孕了,但是当时由于胎儿不稳定,也就瞒着公司了,没有告诉公司怀孕的事情,而且也一直觉得公司只要跟我补缴了社保就没什么问题,后来打听到公司需要连缴6个月社保,我这边才能享受生产费用的报销,我就赶紧去问公司给我补缴了社保没有,结果发现到了1月份公司才跟我补缴了四个月的保险,然后社保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说,如果我是一月份补缴的,那连缴六个月的社保我这才能算缴了一个月,也就是我要缴到7月15号才能算缴了六个月以上,而且相当于现在我所谓的建档案什么都做不了,就只能去领个红本本记录我们的情况而已,对于生育险这一块我现在啥都做不了,而且我的预产期就是7月24号,那7月15号才能去递交表格申请,是不是晚了呢?到时候会不会出意外批不下来呢?而且现在出了这个事情,我应该怎么去找公司交涉呢???
请问有懂建档和生育险的朋友吗???求助呢,帮忙解答下我现在的这个情况该怎么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