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很多情况下,单凭录音是分不清当事人身份的,你自己作为当事人可能很委屈,但是站在第三者立场,确实没办法确定录音中是不是你所称的那个人,除非对方自己承认了。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很多情况下,单凭录音是分不清当事人身份的,你自己作为当事人可能很委屈,但是站在第三者立场,确实没办法确定录音中是不是你所称的那个人,除非对方自己承认了。
gswgy2006发表于 2016-05-01 16:37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很多情况下,单凭录音是分不清当事人身份的,你自己作为当事人可能很委屈,但是站在第三者立场 ...
感谢您的耐心解答
楼主太好欺负了
哎 楼主善良 好好养胎哟!
我一直对做销售的女人十万分的警惕,没有性别歧视,自己的体会而已
什么牌子的衣服,说出来,大家都不要去买了
感谢大家的好意,品牌就不说了,质量是真心好的,只是那位代理商没有经营好,浪费了好资源。说了也不太好哈,生产商那边工厂很多人等着吃饭咧。
说出来,只是因为有一些不甘心,有一些不想别人也上当,分享一些经验哈。
就当炒股了,亏的还不止这一点
什么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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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心疼这10万
不容易
怎么感觉法官被收买了
楼主确实大意拉!
创业说的容易做起来也容易,要作出来就难,真心说现在十个创业滴九个半亏,要对准备踏足的行业做到百分之一千的了解才能尝试,尤其是前期投资高的项目,宁可错过不能头脑一热就把钱丢进克,像这种服装加盟性质的我十几年前刚毕业的时候就准备和同学一起搞,考察了不晓得几多都是忽悠人滴,各种坑,各种想出荡子的人说的天花乱醉就像找个下家接手,当时真是谈完了偷偷回去观察实际的经营情况,一看完全不是那个事,店面装修的不晓得几好生意差的一塌糊涂,甚至还有马上就拆迁滴找下家回收转让费,哎,说多了都是弹子
佩服你的勇气!还好你老公给力,就交给你老公,安心待产吧!
楼主,不能就这么算了,法官都看你好欺负,唉,太气人了。
这是什么品牌啊,好吓人啊,代理商这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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