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态真好,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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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港发表于 2016-05-02 00:05 回复 pmpepsi@163.com 的帖子民事诉讼原则,谁指控,谁指证。原告和被告是平等的,法院是公正的第三方。
只能说案件太小罢了,还变音软件?人的声音独一无二的,怎么变都能鉴定,只是天朝不作为罢了
他们是骗一个算一个~正好楼主入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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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疼楼主,钱以后也能赚,安心待产吧,生个健康的萌娃比什么都强
现在的行情不适合开店
楼主开店太心急了,一般要开店花个十几万的,谁不是到处看行情啊,总要问问几家吧
楼主辛苦你一哈,告诉我们以后怎么防范这样的事情呢?
没有百分百赚钱的把握就不要学揍生意了、还不如当2年学徒熟悉各个流程跟市场行情再揍啊、你搞太急了
为什么不联合其他几个受害者一起打官司呀?确实我感觉很多法官和稀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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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决必须要有足够的直接证据。录音真的不能当证据。对方直接可以说,你是找的声音很像的人装的。打官司其实不如扯皮,直接找专业讨债公司。
只能说没有做过生意不要轻易涉足,我这种在服装圈摸爬滚打十年的也不敢轻易就开一个场呢
lz是好人,但是人善被人欺哦
录音确实很难作为证据,法官看着是经济纠纷,更不会费力去认定。第二个法官明显是和稀泥吧。。。录像是肯定可以做证据的,下次还是录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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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该折腾,佩服
尼玛比股票都亏的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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