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转武汉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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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专科毕业三年,交了2年社保,然后买了二手房,怎么转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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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落的微笑 大学一年级

看你毕业后户口是不是还挂在武汉人才中心,如果是的,带上集体户口你的那页,房产证等,去二手房所在区域派出所就可以办理

羊咩咩199009 小学六年级

我不是在武汉读的,所以不是武汉集体户口呢

半夏only 高中一年级

去人才服务中心咨询 就是汉口沿江大道那一块

xy7827 小学一年级

外地人员购买本市商品房申办户口审批条件:1、年满16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市中心城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和化学工业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1996年10月7日以后-2008年10月31日以前签订合同,其购买住房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可申报3名(购房者本人、配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武汉市非农业户口。2009年6月4日,政策规定,年满16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远城区(蔡甸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80平方米(含8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20万(含2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包括购房者本人、配偶、子女共3人以内武汉市常住户口。2、本市农业户籍人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办理武汉市非农业户口。3、除夫妻共有外,其他房屋产权人共有的,需按房产证上所占比例分割,达到标准的一方,方可办理。4、房主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入户政策。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需提交的材料:1、申请人书面申请(原件拟留);2、经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并盖章的《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原件拟留)3、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和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4、入户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5、关系证明(对照以下情况出具证明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1)子女与父或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关系明确的,出具《户口簿》;(2)子女与父或母在同一《户口簿》上,但不能反映出子女与父或母关系的,需出具《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无《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的,需原籍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3)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以及能反映子女关系的相关证明(父母工作履历表和子女在校学生档案原始资料),无法出具原始资料的,需提交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4)对非婚生子女,提交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5)申请人系离婚后再婚,携子女随迁的(申请人有抚养权),须出具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需加盖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专用章,明确子女抚养权);属法院判决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法律文书;6、夫妻一方或双方均属学生集体户口的,需出具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承办机构: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 办公地址: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民之家公安窗口 联系电话027-85395115

xy7827 小学一年级

外地人员购买本市商品房申办户口审批条件:1、年满16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市中心城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和化学工业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1996年10月7日以后-2008年10月31日以前签订合同,其购买住房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可申报3名(购房者本人、配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武汉市非农业户口。2009年6月4日,政策规定,年满16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远城区(蔡甸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80平方米(含8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20万(含2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包括购房者本人、配偶、子女共3人以内武汉市常住户口。2、本市农业户籍人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办理武汉市非农业户口。3、除夫妻共有外,其他房屋产权人共有的,需按房产证上所占比例分割,达到标准的一方,方可办理。4、房主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入户政策。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需提交的材料:1、申请人书面申请(原件拟留);2、经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并盖章的《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原件拟留)3、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和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4、入户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5、关系证明(对照以下情况出具证明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1)子女与父或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关系明确的,出具《户口簿》;(2)子女与父或母在同一《户口簿》上,但不能反映出子女与父或母关系的,需出具《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无《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的,需原籍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3)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以及能反映子女关系的相关证明(父母工作履历表和子女在校学生档案原始资料),无法出具原始资料的,需提交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4)对非婚生子女,提交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5)申请人系离婚后再婚,携子女随迁的(申请人有抚养权),须出具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需加盖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专用章,明确子女抚养权);属法院判决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法律文书;6、夫妻一方或双方均属学生集体户口的,需出具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承办机构: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 办公地址: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民之家公安窗口 联系电话027-85395115

洒落的微笑 大学一年级
羊咩咩199009发表于 2016-06-13 14:17 我不是在武汉读的,所以不是武汉集体户口呢

那好像办不了,二手房本身是不能转户口的,新房可以,还有限制条件。但武汉集体户口买二手房或者新房可以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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