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 你们2个真逗
呵呵 你们2个真逗
我名字六个字发表于 2015-4-23 18:34 但是没房子的女人对比没房子的男人,谁更容易再婚,很明显吧~~
不能这样比的,社会上什么样的人都有的,不做评说啦,我们都过好自己的生活。
是这样的
恩,是我说了错了,夏律师处理的案子,打电话问了下夏发涛律师,
女方起诉的,他是男方的代理人,暴露了不是专业人士,细节我没搞清楚
回答:问题提到了女方父母出资买房、男方婚前的房款、婚后还贷这三点。首先说首付部分,女方父母出资并登记在女方名下,常理来说是赠与女方的,还有男方婚前房款,首付部分应该按夫妻双方份额来算,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说。还贷部分,虽然说是女方公积金,但是是婚后,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分析的很详细啊
总之买房比较好
k
嗯 可以这么理解
婚前财产的房子,婚后卖了,用这卖了的钱重新购买了一套住房,这套住房可以认定为该一方的婚前财产。
恩恩,是需要综合考虑的。
想保住自己房子的价值的话,房子卖掉的钱,如果不够买现在的房子,不够的钱可以女方父母出资再全款买。 如果贷款的话,可以父母还贷。
只要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的钱,这个房子肯定对方是有份的。只是说谁出的大头,房子Z近会分给谁。但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钱,是要做出补偿的。为什么抄那么多心在房子属于谁的上面。好好维护婚姻家庭啊。
©2008-2025 得意生活 版权所有 鄂B2-2008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