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梦想,希望有生之年我可以看到路上的车子主动为行人减速、停车、让行,即使行人违规了。
不得不说,近些年物质文化水平是大幅度提高的,三十年前路上除了公交,只有少量公车、大卡车和极少数的私家车,
这三十年来,公共交通是越来越完善了,出租车是越来越多样化了,私家车从星星之火发展到现在的燎原之势,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越来越发达,随着机动车的越来越多,行人与机动车的矛盾,也越来越激化。
物质文明建设的发展,必然会带动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但是精神文明的发展程度,普遍来说是要低于物质文明的。(俄罗斯是个特例,那是个从超级大国衰落的国家,虽然经济并不是很发达,但是文化、教育、医疗这些层面发展水平不错。)我们国家就是这个状态,经济发展了,物质水平提高了,但是精神层面,却远远没跟上。总结起来,就这几个字:“素质不够高”。
素质这个问题,命题太大,我们拉回来,这里只谈车子。
作为开车的车主,需要具备什么样的素质呢?遵守交规?按章行驶?不不不,交规应该是必须遵守的,这是底线。遵守交规是个中性词,不褒不贬,而“素质”,或者说“有素质”应该是个褒义词,为了配上这个褒义词,我觉得车主应该有尊重生命和推己及人这两个素质。
首先,车主驾驶的是一台机器,它不具备生命;而路上的行人,是如你如我一样的活人,是会呼吸会言语会思考的生命。行人与车辆在道路上发生冲突,前者付出的是生命,而后者付出的Z多也就是车辆的损伤和金钱的赔付,只要是行人和车辆发生的事故,都可以认为行人是弱势群体,这是对生命的尊重、对人性的关怀,什么叫以人为本?尊重生命是前提。
其次,改革开放才三十多年,汽车进入我们生活也就是近二十年的事情。我们每一个人,不可能一年365天都不走路吧?在开车的时候多想想走路的自己,同样,在走路的时候也体谅体谅开车的人,这个人与车的矛盾就会缓和,这个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再谈几点Z近车版帖子的观感吧。
1、开车在路上,碰见行人横穿马路,是一定要减速甚至停车的,鸣笛无济于事,一则市区禁鸣笛、二则在道交法第47条有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2、关于FC天使在路上把黄姓老年人撞倒的事件。同样在道交法第76条有明确规定,“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作为一个急着赶公汽的老人,突然从马路上冲出来,是肯定有过错的。但是我还是那句话,任这个帖子改了千百遍,也无法证明黄姓老人是故意碰撞机动车啊!
3、关于成都女司机被打一事,这个事情的发展已经出乎大家的预期了。网民支持男司机暴打女司机的言论,暴露了广大网民的暴虐性格,这是错误的,以暴制暴不是正确的社会发展途径。冷静下来想一想,为什么这两位司机会这么暴力和低素质,这其实就是我们每个驾驶者自己内心的写照。
本帖Z后由 拍洋画 于 2015-5-28 16:04 编辑
写了这么多,比较杂,大家将就着看。
也许有人会说我是键盘侠,说我现实生活中能不能做到这些。
坦白的说,我也有路怒的时候,也有不理性的时候,但大多数情况下,我都是按章行驶,礼让路人的。
但是,相比那些动辄说要买100万三责撞死路人、用高音喇叭震慑路人的网民来说,我至少有这种以人为本、悲天悯人的思想。
随着这种思想的人越来越多,这种行为越来越被人们所遵守,我想,那时候的中国应该就成为发达国家了吧!
看着吧,我们还年轻,中国还是以一个向上的姿态在发展。
假以时日,我们应该可以看见车让人、人让车的美好画面。
本帖Z后由 拍洋画 于 2015-5-28 16:07 编辑
我也有这样的困惑,我停车让人,行人不敢走,后车按喇叭催。
哎。。。人命贱如纸
太正能量了,各种喷子无从下手
too young, too simple,sometimes naive.
为你的行为点个赞。
车让人,人让车,这是个良性循环。问题是现在开车的师傅根本都不记得车应该让人的交规了,要提高素质,首先要从车这方面入手。
本帖Z后由 拍洋画 于 2015-5-28 09:10 编辑
你信不信?我这个正能量的言论,有大把的车主是不赞同也不遵守的。
何况,现在是法律规定车让人,但是车主却没这个心。我们只是呼吁车主开车多点礼貌、多点文明,何来压制一说啊。
等说的人多了,就会有人行动起来。量变引起质变。
路怒是病,得治啊。。。
以恶制恶、以暴制暴,然后就恶性循环,每日纷争不断。
我每次去国外,关于交通问题都会感叹。中国这方面要走的路还很长。
首先,路权这个问题。在有信号灯和指示牌的路口,按信号灯和指示牌的规则来;在没有信号灯的道路,车辆应减速慢行,让行人通过。这个在道交法第44-47条有规定。那么,是不是可以理解,在没有信号灯的道路上,行人的路权是要大于车辆的?在现在这个社会,有几个司机是认识到行人的路权大于车辆?
其次,你觉得这个社会,或者说咱们武汉,是行人违章的多,还是车辆违章的多?行人是不是只能在人行横道上过马路,没有人行横道行人过马路就违章了吗?作为车主,有必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有必要为行人着想,因为车主驾驶的是机器,这是人性的关怀。
本帖Z后由 拍洋画 于 2015-5-28 11:41 编辑
你不觉得你的言语有点急躁了吗?控制自己的情绪,不管是平时说话还是路上开车。
我这里谈的是车与人之间的矛盾,道交法里面有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相对应的,对行人也有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什么叫确认安全?或者说确认安全的前提是什么吧?我觉得是车辆减速慢行,甚至避让。
遵纪守法是什么?大的不谈,就谈道路上,在路口行人未违规的情况下,车辆就应该减速避让!
精神文明建设是什么?即使行人违规了,车辆也宽容的避让。
说句实在话,你几乎没有正确的是非观。当然了,这个车版、乃至整个社会的大部分人都没有。
有几个司机知道这一点:”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这一条从字面意义上来说,只要没有红灯禁止行人过马路,或者没有中央隔离带隔断双向车道,行人横过马路就拥有优于车辆的行路权。
不知道我这样理解是不是正确的?
如果这条是正确的,那我们的车主凭什么口口声声说行人横穿马路不守规矩?行人no zuo no die?
我能做到,如果我是你后面的车子,肯定不按喇叭。
mayarstar发表于 2015-5-28 12:56 你的正确是非观就是人民日报
你已经开始胡搅蛮缠,没意思了。
你赶快去消消气吧,路上开车悠着点。
不知道武汉还要这样不和谐几年啊。。。路漫漫其修远兮。
本帖Z后由 拍洋画 于 2015-5-28 12:5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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