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望天发表于 2013-10-18 08:27 1,ZF规定出台之前买的电动车怎么办?2管不好就禁止,普通老百姓就没有选择交通工具的权利吗?3老百姓自 ...
我觉得这个回复很厉害!
随便追问个,如果城市规划,比如原有的人行横道现在被拆改,
直接封闭,导致1.附近居民出行不便,
2.导致周边商户经济收入直线下滑,怎么个处理呢?
有措施么?
望望天发表于 2013-10-18 08:27 1,ZF规定出台之前买的电动车怎么办?2管不好就禁止,普通老百姓就没有选择交通工具的权利吗?3老百姓自 ...
我觉得这个回复很厉害!
随便追问个,如果城市规划,比如原有的人行横道现在被拆改,
直接封闭,导致1.附近居民出行不便,
2.导致周边商户经济收入直线下滑,怎么个处理呢?
有措施么?
出台这样简单暴力的禁令只能代表无能!这个禁令将影响72万武汉百姓的交通出行,ZF不应该采取这样简单暴力的措施,这个禁令的出台丧失的是百姓对ZF管理城市的信心!伤了72万百姓的心!
该禁,不过ZF也要妥善处理后续问题。
上面一句禁 就让多少老百姓的交通成了问题,难道都要买四轮的,那不是更堵,租的自行车也是不管理好,要这些几十万人么样过
不是管不住,根本就没管!
电动车本身没错,说到底就是个管理问题,现在机动车管得这么严,学交规考驾照,又是JC又是电子眼,罚款扣分样样来,还是有那么多违章的机动车,更何况没有法规管理的电动车呢?说白了,你ZF就算把电动车禁了,那些不守规矩的人,不管驾驶什么交通工具,就算是步行,他一样的不守规矩!那些放着人行道不走非要走到马路上面,翻护栏闯红灯横穿马路的行人,少了?
我个人觉得,电动车都要求上牌,无牌不许上路,出了交通事故,谁的责任算谁的,这样会好很多。其实,电动车之所以肆无忌惮,还不是那个脑残的“弱势群体”规则害的!不知道当初是谁TM提出来的,你这不是变相纵容电动车违章么!
我觉得吧,为什么要禁止电动车啊?为什么不是出台政策来管理啊?现在的环境污染不是很严重吗?我觉得电动车也是绿色出行的一种方式啊,再说了,武汉这么堵,我也不想每天挤公车~~~自从说要禁止电动车,我就算了笔帐,为什么要禁止啊?因为电动车没有ETC啊,过桥费啊,保险啊,车检啊。。。。Z主要的还是没有燃油费啊。。。你想下,要是大家都去买电动车了,那公交谁还坐啊?ETC还要怎么维持下去啊?过桥费又该怎么办啊????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把电动车禁了~~~~要不是因为以上皆个原因,为什么不是出台管理政策而是禁止呢????
有影响,走路开车都不用提醒吊胆了,OH YEAH
盛超超发表于 2013-10-18 14:16 电动车本身没错,说到底就是个管理问题,现在机动车管得这么严,学交规考驾照,又是JC又是电子眼,罚款扣分 ...
说的还算有点道理,就是因为弱势群体的追责体制搞的大家看到电动车就烦,仗着自己弱势群体到处乱串,如果没有这个特权,我相信他们会规矩很多,也不会那么遭人恨
今天在光谷看到不停的收啊
一下装满一卡车
72万超标车约好时间,大家统一时间都上路,让他收去!呵呵
超标超标两个字不认得啊?电动自行车是自行车,只是电力驱动不用踩而已。你一超标,跑的比小点排量的摩托车还快,不管禁不禁,违章绝不能跟脚踩的自行车一个待遇。🈲是通知你,不是征求意见。按照这个道理,以后人类禁止xxoo,繁殖靠人工,可以杜绝性病。
有道理
出事故的多 只有禁止的办法? 怎么不把出事的人遣送出武汉呢? 不懂政策都是怎么出来的 -
想问问,什么事超标车?
骑白牌撒,你那电动车骑四年还不垮?国产汽车都垮了,到时候刹都刹不住,害了自己害了别人
武汉市ZF是想一出是一出啊!
本帖Z后由 迷茫 于 2013-10-18 23:38 编辑
时速超过20公里 重量超过40公斤 电机240W以上
本帖Z后由 迷茫 于 2013-10-18 23:51 编辑
看下面的答案
本帖Z后由 迷茫 于 2013-10-18 23:50 编辑
超标电动车
超标电动车就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生产的电动车。2011年3月,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四部委下发的一道通知——要求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但是判定是否“超标”的标准,仍是12年前出台的已被公认过时的电动自行车老国标。
一、超标标准
国家规定如下:
1、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有两个车轮;
2、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力功能;
3、Z高车速不超过20公里每小时;
4、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
这是根据国家对电动车生产要求定的一种技术参数,根据规定,电动车Z高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车身全部重量为40公斤,速度是为了安全,重量是为了能在用同样的电池尽可能多跑里程,以达到节约电能的目的。
现在电动车速度大都可达每小时35公里左右,这是生产商为了迎合消费者喜欢快的心理而生产的,有一定的安全隐患,重量更是如此,生产商为了让车能跑远,采用加大电池来助跑,现在有20A、26A的特大电池,如是48V充一次电可行驶60-80公里。综合前面说的这些,超标车就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生产的车,也就是时速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超过40公斤就算超标车,目前不准上路的车主要是速度的控制,对重量并不太多的过问。
这个老规定,早已经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要了。就和摩托车,以前规定是50C。再往上不能上路。
超标电动车Z好的管理方式是归纳到机动车管理里面去。这样才能有效的控制电动车行业的发展,而不是直接抹杀掉这个整个行业。20公里每小时。简直是一个开玩笑的速度。前几天~有一个自行车的展览会上面,还出现了一辆速度高达75公里每小时的自行车。如果只是这样来限制生产商的话,Z终的结果就是~导致大量人才失业,增加国家负担。问题的解决,虽然是要从“根”抓起,但是抓错了地方,反而会失去民心。希望国家在电动车方面的政策,更加的规范。
二、整改通知
2011年5月29日,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委日前联合下文,要求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在用的“超标”电动车要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进行淘汰。
(一)执行老标准
四部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生产、销售问题严重,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为此,在新国标暂未出台前,四部委要求各省按现有法规及GB17761标准制定整改规范。 现有的规定即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其中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的Z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功率不大于240瓦。对于Z高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的电动车禁止上路。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Z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二)治理超标车
《通知》还首次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管理。要求各地警方认真核查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Z高车速等是否符合国标。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按照非机动车注册登记。与此同时,《通知》还认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等方式,并提出以此为标准,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通知明确提出,对目前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要结合本地实际,要求ZF设定“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限,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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