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以为,我们贷款之后,只要不断供,即使房价跌也没有风险,但怎么看的是如果房价下跌,到时抵押价值不够的时候,还要给银行补差价啊,因为国内的房子还没有跌过超过30%,所以都还没有经历过
我一直以为,我们贷款之后,只要不断供,即使房价跌也没有风险,但怎么看的是如果房价下跌,到时抵押价值不够的时候,还要给银行补差价啊,因为国内的房子还没有跌过超过30%,所以都还没有经历过
大家的房贷合同是这样签的吗
这是一个网友晒的工商银行的房贷合同 第二十二条 质物规定如下:
22.4 质物价值发生了不利于贷款债权的变动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或出质人补足质物价值或另行提供相应担保,借款人或出质人应在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补足质物价值或另行提供相应担保。
也就是说,商贷太多,房价下跌多的时候,每月还款还必须补足差价
lulu2017发表于 2016-06-17 21:03 我一直以为,我们贷款之后,只要不断供,即使房价跌也没有风险,但怎么看的是如果房价下跌,到时抵押价值不够的时候,还要给银行补差价啊,因为国内的房子还没有跌过超过30%,所以都还没有经历过
瞎扯的,只要你不断供就可以
布谷发表于 2016-06-17 21:06 瞎扯的,只要你不断供就可以
可是房贷合同有这一条
有没有银行的人士来解释一下,知乎虽说现在越来越水,但也是高学历专业人士聚集的论坛,很多也不是乱说
也就是说,贷款合同虽有这一条,但是银行不会执行?
我平时签合同,经常随便瞄两眼,直接同意,看来以后签贷款合同,还是要认真研究一下条款,咨询好银行工作人员
不知道大家签的别的银行房贷合同有没这一条?我上次买房因为纯公积金贷款20万,也提前还完了,没注意,说句实话,当时签合同根本没研究过条款
实际执行的时候,不会收回的
看来大家都对银行很放心,没人关心啊
看来我还是太谨慎了,不喜欢商贷太多
是大家都不想面对房价下跌贬值这件事。。
莫寞2016发表于 2016-06-17 21:19 是大家都不想面对房价下跌贬值这件事。。
放心吧,我们这一代人肯定会经历一次的,就是什么时候的问题
银行要承担房价下跌的风险。如果是买家承担的话,这就不叫抵押了。
也就是说,贷款合同虽有这一条,但是银行不会执行?
小老百姓担心这个干嘛呢,那是银行考虑的事
欠银行多少钱就还多少就是了 。。楼主担心的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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