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不同的女人肯定有不同的考虑,侧重点并不一样,但个人认为,新解释的出台利大于弊。平衡和公平才应该是社会追求的终极目标。
因为不同的女人肯定有不同的考虑,侧重点并不一样,但个人认为,新解释的出台利大于弊。平衡和公平才应该是社会追求的终极目标。
烙花匣子发表于 2011-8-16 23:28 以前付出有回报,现在付出被冠冕堂皇的无视
你说的回报是指“以前离婚了,还有一半房子,现在离婚了,这一半房子没了?”
把结婚当成投资,法律应该保护这种心态么?
苹果脸发表于 2011-8-16 23:32 在男女不平等的大社会环境下,有个男女绝对平等的婚姻财产法,很2。好吧,我一直以为婚姻法是让婚姻更稳定 ...
这个婚姻法并不绝对平等,我觉得还有改进的余地。比如在法院对证据的采纳上,现在只有捉奸在床才能叫证据,pic,录音,聊天记录,通话清单,银行流水等都不考虑,这个就不公平。加大了取证难度,也就加大了过错方逃避惩罚的概率。
还有,你的思想不是很正确。生活在奴隶制社会的人,就不应该憧憬封建社会?他们希望不要世代为奴的想法就很蠢?
烙花匣子发表于 2011-8-16 23:35 那倒不是,你说的很片面。我指的是对家庭的付出。当然,如果男人能生伢,就当我放屁吧。
我并不是想驳倒你,只是想更深点看问题。
估计你想说的是“对家庭付出了,如果离婚了,对于女人来说伤害很大,应该补偿这种伤害”。是这样么?
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就不要从男人和女人两个大类来说了,说不清白的。女人生孩子是一种付出,这是物种属性定的,这个跟什么吃亏享福,没必然逻辑联系。有些人信佛,相信转世投胎,那是不是一部分投胎变成了动物的要向另一部分投胎成继续做人的索赔?
扯远了,先举个例子来说离婚问题——大部分女人Z唾弃的小三。
小三插足的动机是什么?为情,为钱,还是随性而为?如果为钱,现在的法律已经封杀了小三的这个企图;如果为情,为什么小三“有情”,正室就“无情”么?如果是男的绝情,那当初女人又是如何看上他的呢?或者他以前很好,现在不好了,为什么有这种转变呢?如果随性而为,这个我也不知道怎么说了,既然是无目标的,小三还会看上其他人。
苹果脸发表于 2011-8-16 23:42 但是以前啥婚后8年就是公共财产,很多男人顾及财产不敢瞎搞离婚,或者瞎搞离婚代价比较大。现在反而出 ...
以前都没有商品房这个概念,再直白点说,房子不能变现。
现在社会到了什么地步:无房不婚。
有些女人怕离婚后,自己一个人没有生活保障,而房子是个大头,至少还有一半的房子,可以少吃不少苦。既然房子是个大头,部分人打肿脸充胖子,无房不婚,当房奴苦不苦?结婚前的苦都不怕,为什么就怕离婚的苦呢?
部分靠结婚致富的女人,没了盼头,少了一些‘女人为难女人’的事件发生,离婚率会越来越少。
烙花匣子发表于 2011-8-16 23:57 那你的意思就是说是婚后女人不好造成小三当道滴咯?所以女人没有补偿净身出户反而还是应该滴咯? 物种 ...
你把结婚当成投资,我估计这可能是表达有误,还替你纠正;
我说“就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就不要从男人和女人两个大类来说了,你却说”你的意思就是说是婚后女人不好造成小三当道滴咯“
你说”新婚法保护了那种没有良心罔顾爱情亲情的男人就是不公平就这“,为什么武断的认为离婚就是男人的错?非要把男人跟女人作为对立面来看问题,你作为女人,还要跟敌人结婚?
Z后你还说”跟我说不清白“,你哪里又表达清白了呢?
烙花匣子发表于 2011-8-17 00:39 回复 YeaH 的帖子“以前离婚了,还有一半房子,现在离婚了,这一半房子没了?”第一,离婚不是离房子,我 ...
是我对你说的“以前付出有回报,现在付出被冠冕堂皇的无视”理解不透彻,怪我。
你说的回报是什么意思?现在被无视是什么意思?
yoyodedog发表于 2011-8-17 09:48 我前两天也跟她们辩论过争执过,其实你们说的都各有各的道理,但都差点东西。因为你们假想的情况都不太一 ...
我跟你想法类似,矛盾不在于男人跟女人这两个群体的对立,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笼统的说未免以偏概全。
我是很希望能看到‘司法独立’的,只有大家遵守同一个合理公平的‘游戏规则’,社会才有序。
susubaby发表于 2011-8-17 12:46 老子额,,这个回复我实在看不下克鸟 一半房子能发财么 这就叫投资了???你不考虑现实 女人确实毫无疑 ...
我还,都莫年代了,父母都不卖儿女了,你还会自己把自己‘卖给’男人?什么叫为我付出?难道你作为女人,把生小孩当成为男人的付出?不是为家庭的付出?自己都把自己看成附属品,还追求什么平等和公平列?
离婚到法院去等法官裁决,法官依据什么来裁?不就是白纸黑字的东西,一半房子能不能发财,还用我给你答案?你觉得你几年不吃不喝可以搞定一半房子?
一些女人是弱势群体,事实是这样啊,这部分弱势群体该怎么生存下去,大家可以继续探讨。你说的这部分情况的确存在,现实以快到了‘无房不婚’的地步,你承认不?有部分工薪阶层的父母,辛苦一辈子,Z后为了儿子还要继续背债到死,有没有这群人?
按你那种以偏概全的思想,能看清事物本质么?
苹果脸发表于 2011-8-17 12:40 你觉得那部分想靠结婚改变生活甚至骗钱的女人们会因为这条法规就安心的当贤妻良母和女强人去了吗?她 ...
莫简单的把问题分成男女双方对立面来看,幸好法院面对的是实实在在的具体案例,根据法律框架来权衡判决。
你说的小三和二奶的思想活动,是你判断的结果,跟我判断的并不一样。但你是女人,可能你的猜测更靠近。关于小三问题,算不算是‘女人为难女人’的问题?
这社会不是只有男人才有钱。难道官二代、富二代、红二代的小孩都是男的?《物权法》出台后,婚姻法的这样解释,完全有理有据。夫妻双方从结婚走到一起,为什么就不能从零开始,无中生有呢?
近些年离婚率是年年增加,未来是升还是降,我们拭目以待。
lovecici发表于 2011-8-17 12:32 回复 YeaH 的帖子封杀了小三吗?不觉得列。只能说可能小三得不到男的的那套房子,至于钱或者其他的,还真 ...
是我表达不完整,我改。
打压一部分女人企图靠结婚、离婚完成享乐及致富的快捷方式。
梦猫人发表于 2011-8-17 15:17 任何一个立法都不会让所有人都满意 也不会让所有人都不满意每个人的立场不一样 遭遇不一样 所以 ...
自强自立是个好品质,应该是主动而为,为何要勉强被动才这样?
susubaby发表于 2011-8-17 15:36 我怎么以偏概全了 我是要表达你的观点以偏概全了好不好 请看明白 我希望你讲话可以公证的角度 不要只为一 ...
我说:现实以快到了‘无房不婚’的地步。
你说:你了解我么 就说这话 我房子自己买的 房贷自己还了 谈了4年朋友没花男人一分钱的
我说的‘现实’说错了么?我说班上平均成绩60分,你说你考了100,下面我该怎么接你的话?
你有能力,这是好事,我不掩饰对这样女人的钦佩!希望大家,包括男人,都像你这样,社会会进步不少。
事物越辩越明,不怕意见和想法不同。我一开始就表示‘不同的女人肯定有不同的考虑,侧重点并不一样,但个人认为,新解释的出台利大于弊。平衡和公平才应该是社会追求的终极目标。’你从哪里看出我只为一部分人说话,不公正,并且以偏概全?
susubaby发表于 2011-8-17 15:52 那请问你 哪里看出我以偏概全 天天讨论这问题 我从来只看看 今天看到你的讨论 我只是忍不住想出来说说 女 ...
你不考虑现实 女人确实毫无疑问大部分是弱势群体 离婚了什么都没有 住哪里?
你说的这个情况是不是指,婚前女人没出资购房,离婚的过错主要在于男人,而离后无处可居?大多数女人都是弱势群体,假设是80%好不好?这80%的女人里面,有百分之多少会出现你说的这情况?如果是因为其它情况离婚的男人,也没有人性么?这算不算以偏概全呢?
法律的出台,我希望是能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时,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新解释从个人资产角度处理离婚,我认为没任何问题。我还是拿开公司举例子,谁投资谁受益,很公平。房子并不一定非要男人买,女人买也行。结婚并不一定非要有房,租房一样可以结婚。合适的才是Z好的,感情才是维系婚姻的Z关键的纽带。
至于弱势女人们在离婚上受到的感情伤害和精神伤害,也应该明确补偿办法,比如精神损失费或者什么其它的。(这里表述不正确,应该是无过错方在离婚上受到的感情伤害和精神伤害)
梦猫人发表于 2011-8-17 16:42 你一生下来就是自强自立吗?你爹妈不叫你自强自立你会自强自立吗?现实不逼迫你你会自强自立吗?你肚子 ...
我一生下来莫说自强自立了,连爬都爬不稳。
自强自立一生下来是不会,是不是非要等到20多岁要结婚了,并且国家出台新政策了,才想起来学?
梦猫人发表于 2011-8-17 18:09 回复 YeaH 的帖子一个人处于什么环境才会有什么动机,为什么要买房子?要么你要结婚了,要么你连睡觉的地 ...
你的原话是:
任何一个立法都不会让所有人都满意 也不会让所有人都不满意
每个人的立场不一样 遭遇不一样 所以态度也不一样
只能说在这个时代不得不做一个自立自强的人 不然死的很惨
我以为你的意思是,这个婚姻法新解释让人不得不做一个自强自立的人。是我理解错了你的原话意思么?所以我回复:
自强自立是个好品质,应该是主动而为,为何要勉强被动才这样?
你现在反驳我是:
这个政策跟什么自立自强没多大关系。
那你那句‘不得不自立自强’中的‘不得不’指的是什么呢?
梦猫人发表于 2011-8-17 20:50 好 你非要跟我结我的意思是说 不管你是什么样的人 所有的人 不管你原来是什么个性什么思维 现在 ...
为什么是现在,而不是前几年或者前几十年?
梦猫人发表于 2011-8-17 21:50 回复 YeaH 的帖子我觉得你活得满累
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累。
我错了就认,认了就改,以为别人也跟我一样。这样就导致了你说的这种结果。
法还是几年前的那个法,不过出的是新解释而已,本质并未改变。
建议未婚女,婚前请看清你的另一半,别把重心放在房子车子上,它们不是幸福的核心,以前不是,未来更不是。幸福不是父母给予的,是夫妻双方共同创造的。不能共患难,何谈白头偕老。
澄净发表于 2011-8-17 22:20 有几个人有那个眼力可以看到往后要走的几十年一辈子??你所谓的看清另一半那就是个传说~~
我也觉得人是复杂动物,完全透彻的看清是很困难,但尽量看清可以减低婚姻失败的概率。那些只看到对方有房有车,什么都不管,就去嫁的女人,离婚的概率会相对大点。
我觉得这里说的看清,主要是指男女双方是否合适,并不是指男人要有多么高尚和优秀。合适的才是Z好的,Z好的并不一定是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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