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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aH 硕士一年级
烙花匣子发表于 2011-8-16 23:57 那你的意思就是说是婚后女人不好造成小三当道滴咯?所以女人没有补偿净身出户反而还是应该滴咯? 物种 ...

你把结婚当成投资,我估计这可能是表达有误,还替你纠正;

我说“就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就不要从男人和女人两个大类来说了,你却说”你的意思就是说是婚后女人不好造成小三当道滴咯“

你说”新婚法保护了那种没有良心罔顾爱情亲情的男人就是不公平就这“,为什么武断的认为离婚就是男人的错?非要把男人跟女人作为对立面来看问题,你作为女人,还要跟敌人结婚?

Z后你还说”跟我说不清白“,你哪里又表达清白了呢?

烙花 硕士三年级
YeaH

“以前离婚了,还有一半房子,现在离婚了,这一半房子没了?”第一,离婚不是离房子,我只是说的付出,对家庭的付出,就这一个看似工整的排比句,完全就是诋毁广大相信爱情的女同胞啊

把结婚当成投资,法律应该保护这种心态么?第二,如果是幸福的小两口,双方相爱,为家庭受苦受累是应该的,自己都会觉得苦都是是甜的。但是我有说结婚是投资吗?那我倒想问问你,婚前很幸福婚后双方无比压抑都觉得身心疲惫,这样的婚姻就是好的?都不是想婚后一样幸福美满你把结婚当成投资,我估计这可能是表达有误,还替你纠正;第三,我请问你,你是莫昂看出来我把结婚当投资鸟?我爱对方,对方可以不爱我,我不强求,我可以转身就走,让别人追求自己的幸福,又不是要他加倍爱我,这是投资吗?又或者,我爱对方,他就一定要给我房子给我钱吗?那才巧鸟列,有的人人见人爱,那未必个个都要把钱把房子?

我说“就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就不要从男人和女人两个大类来说了,你却说”你的意思就是说是婚后女人不好造成小三当道滴咯很抱歉,我自认水平很低,看不懂你想表达神马

你说”新婚法保护了那种没有良心罔顾爱情亲情的男人就是不公平就这“,这个是我个人观点,我觉得没什么不对,新婚法确实是保护了这样一类男人为什么武断的认为离婚就是男人的错?我又想问了,我哪一句说了离婚就一定是男人的错?难道你可以拿小三举例我就不能拿当今的国情举例鸟?非要把男人跟女人作为对立面来看问题,你作为女人,还要跟敌人结婚?我对立了吗?我说男人是敌人了吗?就算有些男人一时糊涂犯了错也应该有改过的机会吧。 我从来没有说哪个男人一开始就是荒淫无道的吧?我也没说哪个男的一开始就是算计女同胞的吧? 我更没有说我要跟敌人结婚吧???结婚我也不会找敌人啊,我找的是爱人谢谢

Z后你还说”跟我说不清白“,你哪里又表达清白了呢?我表达不清白你还长篇大论紧跟我纠结,真是....你才不清白我只能说看大家各自能耐,净身出户,不管是女人还是男人,都不应该让自己落到那步田地,自愿以及出轨见异思迁的过错方除外。话说,自强才是王道。

熹微微。 博士后

没有深刻的去研究这个新婚姻法

只是粗浅的表达给我老妈听

我以为我妈会说新婚姻法不公平的

但是我妈妈,一个没什么文化的家庭妇女,竟然很赞同

她说,结婚不是为了离婚,房产证上有没有女儿的名字不重要

重要的是一家人真正的相亲相爱

如果有一天真的因为男人出轨了离婚了,我妈妈也不稀罕那男人的房子

那一刻我好爱我妈妈啊

其实,新婚姻法怎么样都无所谓,研究来研究去反而伤了感情

烙花 硕士三年级
苹果脸

同情那位美女

demi87 高中三年级
猫咪咪WP

难道非要把房子准备好了才结婚吗

买不起房就不结婚了吗

这年头买不起房的人还是很多的

怕扫地出门为什么不婚后一起奋斗买房?

新婚姻法又没说婚后的房子属于个人

按照现在的婚姻法,怕离婚什么都分不到,应该找没有房子男人一起奋斗才对

Mrwang 大学四年级

本帖Z后由 Mrwang 于 2011-8-17 01:06 编辑

我就奇了怪了。干嘛结婚就想离婚的事?生活种种是你们谁能说的清楚对错的么?既然在一起就共同努力,既然有风险那你提前就回避。女人们,婚姻不光是你们付出。男人们,出轨前想想自己的妻小。

法律是不可能很好的约束婚姻。婚姻还是要感情维持。。。。。

zouchujun2009 大学一年级

现在的社会各种诱惑,人没有父母辈那般单纯。离婚率上升,独生的子女的政策导致了现在的年青人责任感不强,对繁锁的婚姻生活没有好的心态去面对。

新婚姻法的出现便正好的成全那些对婚姻生活没有积极心态去面对的人,甚至是条件不好,苦于害怕老婆分了财产的一部分人也有了底气。

现在社会的女人确实是比以前独立了很多,但说到底,女人还是弱势群体,20.30岁的女人你可以说跟男人共撑一片天,但前面如果加上一条离异,或是离异带伢,那么你还能跟男人放在一个角度吗?

女人结婚后,特别是有了小孩后,生活重心都会移向家庭。再有能力的女人也会暂时与社会脱结,男人会有这样的情况吗?

我觉得婚姻法真正该完善的地方对骗婚的取证,严惩。以及对婚外情的严惩。还有对离异养育小孩的那一方给予更多的帮助。物价的飞涨,以及天价的学费,兴趣班,抚养孩子压力太大。这些都是应该克完善的。

当人选择婚姻时,肯定不会想到离婚的。有离婚纠结房产的时间,能否多些解决婚姻问题的心理班。

不懂这个社会。

YeaH 硕士一年级
烙花匣子发表于 2011-8-17 00:39 回复 YeaH 的帖子“以前离婚了,还有一半房子,现在离婚了,这一半房子没了?”第一,离婚不是离房子,我 ...

是我对你说的“以前付出有回报,现在付出被冠冕堂皇的无视”理解不透彻,怪我。

你说的回报是什么意思?现在被无视是什么意思?

注销用户1685257512 硕士三年级

本帖Z后由 猫咪咪WP 于 2011-8-17 13:42 编辑

回复 demi87 的帖子

反正不关我的事情,不说了

郑气大侠 大学二年级
YeaH发表于 2011-8-17 08:59 是我对你说的“以前付出有回报,现在付出被冠冕堂皇的无视”理解不透彻,怪我。你说的回报是什么意思? ...

我前两天也跟她们辩论过争执过,其实你们说的都各有各的道理,但都差点东西。因为你们假想的情况都不太一样。

她们作为女性,在考虑到离婚的时候,肯定是觉得是由于男人的原因(这确实是客观存在的,因为绝大多数女的都是好的,只有少数极个别的才会结了婚,生了伢还出轨什么的)

而我们现在是相信自己,相信自己在婚姻中不会背叛另一半(当然大部分出轨男当初肯定也是这么想的,七年之痒再加外面一诱惑可能就没有把持住),所以觉得有的女性不相信自己的另一半,这很不好。

当然你们中间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夫妻感情淡了或者不好,可能是性格不合可能是家庭或者其他原因,就是双方都没有出轨,和平或者不和平的结束婚姻。

现在来看,大部分是男方买房子或者出首付,所以当离婚的时候,由于举证困难(比如还贷什么的)可能女方就分不了房子了。而且呢,她们在婚姻中,做家务、生孩子、放弃工作、伺候双方老人、教育子女等隐性的付出在新婚姻法中没有得到肯定(当然旧的婚姻法也没肯定,但按旧婚姻法的话,她们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上的补偿,现在没有了)。

而你想到的小三跟二奶情况将缓解,因为即使小三和二奶“转正”了,房子铺子等她们就分不了了(你们可以试想一下,连老婆都不肯给的老公,怎么可能给小三给二奶呢?即使有,这种男的也是少数吧)。而且,小三跟二奶大部分都是为了钱吧,分不到钱分不到房子,她们的动力应该少多了吧(肯定存在少数确实是因为所谓“爱情”的)。

我认为,新婚姻法是不健全,得慢慢改进慢慢补充。比如规定,如果不是女方出轨,得补偿她们婚姻生活中作出的隐性付出(既然是隐性付出,所以不好界定,所以得一步步完善);如果是男方出轨,得有惩罚性措施(比如高额赡养费、净身出户等)

我的概括不全面,也没有人能全面概括所有离婚的情况,大家仔细讨论,不断完善,说不准就能想出一部“新婚姻法”了。

twwan2002 高中一年级

没有具体研究过新婚法,路过看看你们的意见

YeaH 硕士一年级
yoyodedog发表于 2011-8-17 09:48 我前两天也跟她们辩论过争执过,其实你们说的都各有各的道理,但都差点东西。因为你们假想的情况都不太一 ...

我跟你想法类似,矛盾不在于男人跟女人这两个群体的对立,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笼统的说未免以偏概全。

我是很希望能看到‘司法独立’的,只有大家遵守同一个合理公平的‘游戏规则’,社会才有序。

郑气大侠 大学二年级
YeaH发表于 2011-8-17 10:33 我跟你想法类似,矛盾不在于男人跟女人这两个群体的对立,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笼统的说未免以偏概全。 ...

其实我很想建议跟欧美等发达国家取经,但是他们的很多东西是我们没有办法完全照搬的

他们国家更崇尚女性独立,女性的地位与收入与男性相当,我们不是

他们国家对家的概念跟我们也不一样,他们是以小家为重,家族观念没有我们强

他们是爱孩子就生孩子,而我们有很多是为生孩子而生孩子,或者迫于婆家压力生孩子

所以我们只能慢慢的摸索,不断补充出一部符合我们当下国情的婚姻法

我想如果是共性问题,应该会出台相应的补充条例的

fortuna 大学二年级

说实话,我觉得新婚姻法也没什么不好

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说,证明我和你结婚,不是冲着你家的那些乱七八糟家产,只证明我爱你。

而且婚姻本来就是需要经营的,至于经营得好坏,就看各位本事了

lovecici 大学四年级
YeaH

封杀了小三吗?不觉得列。只能说可能小三得不到男的的那套房子,至于钱或者其他的,还真不好说。

蓝心语 高中二年级

歪曲事实,我真怀疑修订新法的人是不是都是男性,并且是有钱有小三的男性!!完全没有站在女性角度思考问题。新婚姻法只保护了男人,尤其是有钱男人的权益,对那种为家庭付出牺牲事业在家带小孩的女性完全没有保障。你们都只想到了房产增值分割财产的可能性,那我请问下房产贬值怎么办?比如说一对男女,婚前购买100万房,男首付30万,余下70万,20年,每月还款5000。女方产后在家操持家务,男方一人还贷。婚后10年双方离异,房价贬值,当年一百万的房产贬值到了30万呢?那除去男方首付的30万,那女方不是更一无所有?当今社会男方家庭重男轻女的思想并没有瓦解,有些家庭还是想生儿子,如果妇女权益得不到保障,男人结婚后生的女儿不想要,可以离婚再取老婆再生,一直生到儿子为止。那这种情况只会造成更多的单亲家庭只有女方一人带着孩子 连房子都没有住的,还要养小孩。这样的结果只会让男人更加没有责任敢感。如果新婚姻法一直这样延续没有修正,那么当今社会的女性恐怕是真的不敢结婚不敢生子了。 难道这就是你们修订新法的初衷?

lovecici 大学四年级
yoyodedog

到处都看得到你的言论,这段还是比较认同的。我想并不是大多数女人拿房子说事都是为了争财产,也许只是想对男人有个约束。如果我们国家也能把婚孕、失业,Z主要是小孩的培养和教育福利完善到一个程度,这些纷争会少很多。

苹果脸 小学二年级
YeaH发表于 2011-8-16 23:56 以前都没有商品房这个概念,再直白点说,房子不能变现。现在社会到了什么地步:无房不婚。 有些女人怕 ...

你觉得那部分想靠结婚改变生活甚至骗钱的女人们会因为这条法规就安心的当贤妻良母和女强人去了吗?

她们要么利用迷恋她们的男人的感情加名字进房产证。要么干脆去盯着那些有房子但是跟老婆日子过久了没激情的男人,既然她们不能靠婚姻致富,那么自然是转向不靠婚姻就致富的道路了,俗称小三或者二奶。

男人这个生物很奇怪,爱你时千般好,跟天使似的;不爱你的时候,恨不得一分钱都不便宜你,毫不考虑你的生死,甚至连你生的孩子都比不上现在爱的那个女人的拖油瓶(Z新例证,广州碧桂园小女孩)。当然女人也有这样的,但是女人就算不爱丈夫了,还会顾忌孩子,而且无论是经济还是道德,对女人约束更大。那么男人一旦变心,舍不得给黄脸婆的钱和房子,可不一定舍不得给小三,嘿嘿,蜗居里的一段,原配要买欧式家具,宋思明不让,但是给海藻,是别墅加全套欧式家具啊!还有啥追回房产。财产等法规,男人不配合,真的是很难举证,很难追回了。

那么出轨方离婚成本低了、竞争者多了,离婚率到底是会增高还是降低?

微^_^の天籁 大学四年级
luo120ppq

+1

这位施主的话相当精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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