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不同的女人肯定有不同的考虑,侧重点并不一样,但个人认为,新解释的出台利大于弊。平衡和公平才应该是社会追求的终极目标。
因为不同的女人肯定有不同的考虑,侧重点并不一样,但个人认为,新解释的出台利大于弊。平衡和公平才应该是社会追求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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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付出有回报,现在付出被冠冕堂皇的无视
本帖Z后由 猫咪咪WP 于 2011-8-16 23:41 编辑
微博上转载很多的论点,据说是Z客观的
在男女不平等的大社会环境下,有个男女绝对平等的婚姻财产法,很2。
好吧,我一直以为婚姻法是让婚姻更稳定的法,原来在中国是降低经济强势一方出轨离婚成本、离婚更简单明了的法。俺只是感慨会越来越高的离婚率,和越来越多没有健全家庭的孩子。
烙花匣子发表于 2011-8-16 23:28 以前付出有回报,现在付出被冠冕堂皇的无视
你说的回报是指“以前离婚了,还有一半房子,现在离婚了,这一半房子没了?”
把结婚当成投资,法律应该保护这种心态么?
那倒不是,你说的很片面。我指的是对家庭的付出。当然,如果男人能生伢,就当我放屁吧。
烙花匣子发表于 2011-8-16 23:35 那倒不是,你说的很片面。我指的是对家庭的付出。当然,如果男人能生伢,就当我放屁吧。
+1
苹果脸发表于 2011-8-16 23:32 在男女不平等的大社会环境下,有个男女绝对平等的婚姻财产法,很2。好吧,我一直以为婚姻法是让婚姻更稳定 ...
这个婚姻法并不绝对平等,我觉得还有改进的余地。比如在法院对证据的采纳上,现在只有捉奸在床才能叫证据,pic,录音,聊天记录,通话清单,银行流水等都不考虑,这个就不公平。加大了取证难度,也就加大了过错方逃避惩罚的概率。
还有,你的思想不是很正确。生活在奴隶制社会的人,就不应该憧憬封建社会?他们希望不要世代为奴的想法就很蠢?
本帖Z后由 苹果脸 于 2011-8-16 23:43 编辑
YeaH 发表于 2011-8-16 23:37 这个婚姻法并不绝对平等,我觉得还有改进的余地。比如在法院对证据的采纳上,现在只有捉奸在床才能叫证据 ...
但是以前啥婚后8年就是公共财产,很多男人顾及财产不敢瞎搞离婚,或者瞎搞离婚代价比较大。
现在反而出轨的惩罚越来越小。真要学国外强调对个人财产保护,把赡养费抚养费、经济赔偿补偿强制执行、取证多样化完善了再说。
而现在单独只强调财产和经济上的贡献,忽视非经济和隐性的贡献,就不是奴隶社会憧憬封建社会了,我感觉更像封建社会回到奴隶社会,但是憧憬资本主义社会。
烙花匣子发表于 2011-8-16 23:35 那倒不是,你说的很片面。我指的是对家庭的付出。当然,如果男人能生伢,就当我放屁吧。
我并不是想驳倒你,只是想更深点看问题。
估计你想说的是“对家庭付出了,如果离婚了,对于女人来说伤害很大,应该补偿这种伤害”。是这样么?
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就不要从男人和女人两个大类来说了,说不清白的。女人生孩子是一种付出,这是物种属性定的,这个跟什么吃亏享福,没必然逻辑联系。有些人信佛,相信转世投胎,那是不是一部分投胎变成了动物的要向另一部分投胎成继续做人的索赔?
扯远了,先举个例子来说离婚问题——大部分女人Z唾弃的小三。
小三插足的动机是什么?为情,为钱,还是随性而为?如果为钱,现在的法律已经封杀了小三的这个企图;如果为情,为什么小三“有情”,正室就“无情”么?如果是男的绝情,那当初女人又是如何看上他的呢?或者他以前很好,现在不好了,为什么有这种转变呢?如果随性而为,这个我也不知道怎么说了,既然是无目标的,小三还会看上其他人。
本帖Z后由 猫咪咪WP 于 2011-8-17 13:43 编辑
人都是居安思危的,都会朝Z好的方向努力,但是要做Z坏的打算。对于这条法律的解释,无非是把物质化又加强看重了一些,以前所期望的爱情,早就不是结婚的理由,仿佛婚前就必须要与对方有利益上的协议,一切都是那么公式和程序化,一纸婚书,里面到底是充满了多少算计?只是强调了法律上的约束,而不是心灵上的妥协,这是一个没有信仰的民族,物欲横流.....
反正不关我的事情,不说了
这有意思了 哦 小三不能狂了 哈哈
本帖Z后由 苹果脸 于 2011-8-17 12:30 编辑
新婚姻法确实是鼓励门当户对,但是不能否认相当数量的不门当户对结婚时也是真感情,但是也许随着时间的流逝,爱情的减淡,有钱的那个成大爷了,掌握了绝对的主动权,而为家庭奉献良多的那个真遇上小三啥的,要么忍气吞声,要么净身走人。这种女人数量绝对不在少数,应该很多人的母亲就是这种类型的。也别都嚷嚷着女人要经济独立啥的,要不为家庭奉献只要事业。但是很多女人,有了孩子,明知道为家庭付出太多不划算,但是还是......想想各位的妈吧!说实话,新婚姻法跟我真没关系,但是我自己的母亲就是一个为了孩子把公务员工作都给辞去的人,但是她的付出绝对不比我的父亲小,虽然她这个年代的几乎不受新法的制约,但是绝对有跟她相似的女人。
这个国家有出得厅堂入得厨房,事业生活两不误的独立女人。
即便是感情到头了,人家也能洒脱的走开。
这个时候,婚姻法在她们看来就是保护有本事的人,谁也不占谁的便宜。
这个国家也有很多传统保守,以家庭为重心的女人
在小城市小地方多得是一个月一两千,重心就是照顾孩子和老公的女人。
这个时候,如果老公的道德品质日趋下降,那婚姻法真不是保护她们的武器。
也别嚷嚷着让一个孩子8、9岁的女人,突然去大城市拼搏抛弃一切
所以
谁也别嚷嚷着女人就该怎么样。
幸福生活、积极生活,一旦别人伤害自己的时候能有个自保的武器。
只是这个武器是什么,因人而异。
PS:Z近遇到个美女,裸婚的那种,生了两个孩子,老公的房子就是公婆付的首付,但是其实她之前工作很好,她老公创业一直失败,都是她养着。后来生了两个孩子就辞职回家带孩子了。也是凑巧,Z近发现老公不知道是吸毒还是外遇,跟她提离婚,要她不仅净身走人,还说有20W的债要她背一半。我建议她找私家侦探,她连找侦探的钱都得回娘家借。而且我问过学法律的人了,私家侦探提供的很多证据法庭不承认。我真的很心疼她,绝对发生在武汉市的真人真事。是个勤快又漂亮的姑娘。
说来说克,还不是钱的问题。。
我非常满意,我包养不同类型男人滴理想终于有了实现的曙光~
我认为不满的应该是男人。
从此以后,那些猥琐男想结婚,要冒着失去一切的危险。因为姑娘们将要求你将房子更名。
而有房有车再也不是优势了,男人们必须得学会赚钱之外的其他求偶技能。
Z后,万一你在外面包了个3啊4的,你老婆在无路可走的时候,可指不定做出什么事儿来呢。财产是个人的,遗产可不是啊。配偶还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呢。
苹果脸发表于 2011-8-16 23:42 但是以前啥婚后8年就是公共财产,很多男人顾及财产不敢瞎搞离婚,或者瞎搞离婚代价比较大。现在反而出 ...
以前都没有商品房这个概念,再直白点说,房子不能变现。
现在社会到了什么地步:无房不婚。
有些女人怕离婚后,自己一个人没有生活保障,而房子是个大头,至少还有一半的房子,可以少吃不少苦。既然房子是个大头,部分人打肿脸充胖子,无房不婚,当房奴苦不苦?结婚前的苦都不怕,为什么就怕离婚的苦呢?
部分靠结婚致富的女人,没了盼头,少了一些‘女人为难女人’的事件发生,离婚率会越来越少。
那你的意思就是说是婚后女人不好造成小三当道滴咯?所以女人没有补偿净身出户反而还是应该滴咯? 物种属性定的神马不是我能定的,新婚法保护了那种没有良心罔顾爱情亲情的男人就是不公平就这。 夫妻共同奋斗的房子财产,一人一半才合理。父母买的,算是自己子女的也合理,没道理分对方老人家的财产,但是男人爱你愿意给也无可厚非。 跟你说不清白,一哈勒一哈那。
既然担心随时可能会离婚对自己不利,那么还结婚干什么??? 感觉那种说小吖的说法很可笑,小吖只有爸爸没有妈妈? 你在当自己出卖自己的身体,出卖自己的骨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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