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贵可以退,但是逼着人家6000卖给你不是笑话么
嫌贵可以退,但是逼着人家6000卖给你不是笑话么
这版块有些意思
1、上学第一天,俺们都学过小学生行为准则,请问,有多少人没有违反,每次违反都被全校通报?
2、来,来,来,开车的同学来报个道;
周总理说的好:有理也要有节,你要是不明白这个道理,社会怎么混啊。
不是开盘都要贴预售许可证么?
开发商宁愿罚点款,也不愿意退钱的
filippoyin发表于 2017-1-5 08:02 从这帖子就能看出来,这个板块活跃的都是些什么人,都是地产或中介的狗
说的对,那些喷子明显就是居心不良
纵容查处,也只是罚开发商一点钱,处罚个十万二十万的,算是了不起了吧!这种事情想要事后追讨,多半是不了了之的。想开发商按照备案价退还多余的钱,还是别想了!不可能的!该庆幸的是房价已经上涨了,你们都没买亏。这是实情!这种事情ZF多半是睁只眼闭只眼!
这话说的真是太年轻。。
梳理这些判决书可以看到,法院的理由基本是:价格并非唯一或直接影响原告决定是否购买的关键性因素,原告也并未举证证实因靖江碧桂园公司未公示“备案价”而导致其对于开发商资质、房源质量、地理位置、生活配套等决定成交价的诸多因素均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直接作出对于成交价的非真实意思表示。靖江碧桂园公司即使存在价格欺诈,该欺诈行为也并不导致双方间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或变更,同样原告以欺诈为由要求靖江碧桂园公司赔偿损失,无法律依据。
——引用自真实案例
当然应该退啊,要不什么叫备案价,ZF搞备案价意义何在。购房不比买衣是现货交易,有时间这个Z主观的因素存在。备案价已经是对买方的Z底保障了。
mwteukx发表于 2017-01-06 11:07 回复 986 的帖子这话说的真是太年轻。。
不是说年轻是说我蠢吧,过分理想化了?甘愿做只顺从的小绵羊淹没在羊群里就聪明?经验主义害人,一切皆有可能。
mwteukx发表于 2017-01-06 11:15 梳理这些判决书可以看到,法院的理由基本是:价格并非唯一或直接影响原告决定是否购买的关键性因素,原告也并未举证证实因靖江碧桂园公司未公示“备案价”而导致其对于开发商资质、房源质量、地理位置、生活配套等决 ...
是滴,消费者保护法之欺诈,Z关键点不是有没有欺诈,而是是不是会导致消费者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桃花源这个案子,到法院可以说百分百会判业主败诉。成交价高于备案价,仅仅是违反部门规定,部门规定属于行业管理,并不构成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房管局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但是不能强制要求开发商退钱,因为房管局没有这个权力。
是滴,不上法院不行,不学以致用法官律师都要失业了。房管局没有用,zf没有用,监管没有用,开发商想定什么价就定什么价,想怎么造房子也是他们的自由。以后1000万单价买纸皮房也正常,鼓励破坏规矩鼓励坑蒙拐骗。迟到早退是常态,为什么还要抓典型杀鸡儆猴,都别上学撒,学校关门,老师放长假,学生也减负,各得其所。
我想起以前哪个矿泉水上厂商标着:建议临售价1.5,结果商家说:哥不接受他的建议
签合同时就告知是1万多呀,又不是骗你6000多实际1万多卖你。。Z多给予行政处罚扣分罚款什么的。。
那二手的老房子都是几百一平,现在涨到一万一平,你觉得哪个坑大?都是市场经济,房价跌了觉得亏了,涨了都不做声。他备案6000肯定是地皮便宜,6000有的赚,现在哪的房子都要一万一平,人家肯定也想多赚点钱咧
你签的合同写得是多少就是多少 而且你不满意还可以退 国企果然还是正规些 关于备案价这个东西就不想说什么 那只是个游戏
房子的本质是商品,不能因为它价格贵,就忽略这个Z重要的特质。
首先你得知道现在是市场经济了。。再说其他的。。买不买的权利则在你啊,也不是强买强卖。。也不是同一时间,看你好欺负好忽悠,就卖给你的价格比别人高吧。你觉得这社会太乱,市场太乱,当然可以反抗!你当然可以告开发商,可以上法院,可以去北京!期待你能如你所想真的去付出行动,愿成功!
本帖Z后由 mwteukx 于 2017-1-6 16:2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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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属于ZF监管不力~ 受伤的总是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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