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怕被人暗地里捅刀子。自己可以去要啊。。。这样不要脸的人,真尼玛是极品
只要不怕被人暗地里捅刀子。自己可以去要啊。。。这样不要脸的人,真尼玛是极品
我以为楼主是过来搞笑或者高级黑的,看了大家的回复,我有点看不懂了,难道楼主是真的要去要回来?
就服你!
虽然不动产的所属权确实是以产权在谁那为唯一核定标准的
但是 你们双方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且购买人也已“占有”了这套房屋
这扯皮的事情没那么好搞的 如果打官司 购买人也有权申请法院判断合同有效 继续履行合同
夏小夏发表于 2017-5-31 10:55 虽然不动产的所属权确实是以产权在谁那为唯一核定标准的但是 你们双方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且购买人也已“占 ...
国家法律禁止小产权交易,其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楼主100%可以要回来,Z多支付这几年的银行利息。
可以啊,本来交易都没有法律依据,也不受保护的,除非是债务纠纷,法院判的。
非洲沙漠之狐发表于 2017-5-29 11:16 回复 吴小文 的帖子我说这论坛像你这样的半瓶子醋怎么这么多,你要是不懂就不要随便乱说话,我的专业水 ...
首先,这个案子判无效是肯定的,你可以回看我的回复,并没有说你说的错,我只是说解答答一半会误导不懂法律的人。如果你是法院相关从业人员,你应该知道,法律的非常注重前因后果,差之毫厘结果谬以千里。解答答一半,是非常误导人的。比如你直接回复,合同无效,但是不说可能要赔偿损失,那么大众就会理解为可以随时主张无效,对自己没损害。其次,你也不必太生气,任何解答,特别是专业人士解答,其实我是非常尊重的。但我觉得既然回答,就应该确保逻辑上的完整性,否则很容易被人断章取义。
Z后,不要随便说人半瓶子水之类的,你应该不是业务庭的资深法官,我也不是你口中所说的半瓶子水。请你保持情绪稳定,业务庭经常需要面对的当事人可能会非常无理取闹,如果这么容易生气,同时也不具体看别人针对原因,就“怒发冲冠”,感觉不可取。
以上, 我的回答如果有冒犯,我也在此道歉。我只是想说,专业人士的回答,还是专业、完整些好。
不好意思,我就是在业务庭,而且我们庭主要就审理房地产纠纷。
有些人喜欢扣合同无效的字眼,法律不外乎人情。
盆友买划拨还建房,我在合同上加了一条,因卖方反悔或其它原因导致买方无法获得合同约定权益及登记证书,卖方要按面积赔偿三公里内商品房Z高单价的1.5倍。
骗分的吧!
所以说买没证的房子没保障
你去要啊,你个人家补每平6000元差价就行,你个SB
找喷的班子,尼玛小市民
要是房子跌了,你会不会退钱给别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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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来了,你确定还能再高价卖出去,还有人再敢买还建房吗
可以啊,梦里
楼主的逻辑很牛逼
这是有多坑的贴啊,期待后续发展
钱一离柜,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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