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那你解释一下这一条。选择性失明人士。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那你解释一下这一条。选择性失明人士。
你提出的论点论据都没有一点问题。机动车应当避让行人,交通法的立法精神也一点都没问题。但是现在有反对情绪的人提出来的问题不在这,你没搞懂,大家是对法治精神有意义,大家都是交通参与者,为什么到头来只针对机动车,对行人及非机动车没有任何限制,交通法是对所有的交通参与者的。
打个比方,你跟一个人打架互殴,按照现行的治安处罚法,应当对你们两人都进行治安处罚,但是现在处罚你拘留10天,对对方只口头警告甚至没任何处罚,理由是你好欺负,对方欺负不了。你服不服?
我只是个小火锅发表于 2017-12-01 09:29 不知道怎么判定的。 但是,我个人觉得,如果没有红绿灯,可以让。 如果有红绿灯,在我绿灯的时候,我不会让的。 在光谷这边这么堵,你要过马路我就不上班了吗,你要是让的话,光谷这边可以让你一天到不了公司,具 ...
绿灯也得让!我就是绿灯末礼让行人被扣了三分。多么疼的领悟。
立法精神,这就涉及了为什么要立法。法律的作用,从根源上是限制了强势者的权利,保障了弱势者的利益,立法从诞生以来,都是向弱势者倾斜的。
斑马线前的让行问题,车辆让行损失的是时间,行人如果损失就是生命和身体了。
这不是两者斗殴,车辆和行人,这不是平等的两个事物。
然后再谈以人为本,以人为本这个东西,本来就是经济发展,素质提升的产物。
为什么要经济高度发达的地区和国家,车辆让行人先走的行为会越来越多,说白了就是人命值钱,整个社会尊重生命。
把到几十年前的中国,谁还在乎车让行人?
你意识里把行人拉低到跟车辆一个档次,说白了还是武汉不够发达,你的素质还没达到水平。
第三,道交法里面规定,车辆遇到行人过人行横道要停车让行,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这里,车辆遵守规则,停车了,行人就可以确认安全后通过;如果车辆违规没停车,行人就无法确认安全。归根到底,车辆是否遵守规则才是Z核心的问题,对于这样的核心问题,不严管怎么行?
第四,行人不遵守交规造成的事故,机动车不是免责的。道交法第76条:“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为什么这么制订,详见我的第一点
什么叫通过?停在人行横道拦出租算不算正在通过?通过是“移动”还是“停止”?
另外再回复你一点,法律规定的是义务,没减速被拍那是活该。需不需要停,是要看前置条件: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还是那个问题,请解释“正在通过”意思是什么?怎样界定行人是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站在人行横道上算不算?
本帖Z后由 takoi 于 2017-12-2 14:20 编辑
拍洋画发表于 2017-12-2 00:34 回复 凌云9528 的帖子立法精神,这就涉及了为什么要立法。法律的作用,从根源上是限制了强势者的权利,保 ...
一个红绿灯就责任分清的事情,扯那么多干嘛?
Huracan发表于 2017-11-24 20:48 回复 我会回来的 的帖子那我运气好,开车这么久以来就一个违章。
你这种完美人士怎么可能违章?只有判你违章的犯错了。
拍洋画发表于 2017-12-2 00:34 回复 凌云9528 的帖子立法精神,这就涉及了为什么要立法。法律的作用,从根源上是限制了强势者的权利,保 ...
你好敬业,难道是组织派来的?
lm112233发表于 2017-12-1 22:26 绿灯也得让!我就是绿灯末礼让行人被扣了三分。多么疼的领悟。
行人违法在先,这种事情至少就不应该罚司机!这明显就是执法不公,干脆直接说行人才是真正的红绿灯,还是移动的!
拍洋画发表于 2017-12-1 11:52 回复 takoi 的帖子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 ...
那你好好的给我解释为什么解放公园路绿源路这里横穿马路的行人每天如此多,高峰期更人流不断,到现在还是没有装红绿灯?却装有无比N多的牛逼摄像头?这算不算鱼池?我现在每天都是绕路!!
拍洋画发表于 2017-12-02 00:34 回复 凌云9528 的帖子立法精神,这就涉及了为什么要立法。法律的作用,从根源上是限制了强势者的权利,保障了弱势者的利益,立法从诞生以来,都是向弱势者倾斜的。
你赢了,ccav台新闻连播编辑。
拍洋画发表于 2017-12-02 00:34 回复 凌云9528 的帖子立法精神,这就涉及了为什么要立法。法律的作用,从根源上是限制了强势者的权利,保障了弱势者的利益,立法从诞生以来,都是向弱势者倾斜的。
像您这样站在道德制高点上,俯瞰批驳众生的感觉想必很满足欣喜吧,把机动车拉低到行人泛谈,而得出素质类的结论。是的,我素质低我承认,我不能体会交法立法者的初衷,我不能分辨强势和弱势。但是你,这种自称高素质,自称充分理解立法精神的高贵的道德人士,怎么也做出那种道德婊做出的事?言行不一致,您自己不也是不避让行人么,您嘴巴说的跟做的为什么不一样呀?道德婊先生。
这么多公务员,关系户,不搞钱么办?
我会回来的发表于 2017-12-02 14:44 行人违法在先,这种事情至少就不应该罚司机!这明显就是执法不公,干脆直接说行人才是真正的红绿灯,还是移动的!
lm112233发表于 2017-12-2 21:58
你发这照片干嘛?
本帖Z后由 我会回来的 于 2017-12-2 23:31 编辑
有一种特别难以看到或者判断到的情况,还真的不是行人违法,而是司机违规:当路口的人行横道灯是绿灯时,行人走上了人行横道,但是他在通过人行横道时,人行道灯变成红灯了,而机动车道变成绿灯了,这个时候人行道上的行人是拥有优先通行权的,因此机动车必须依然停车让行,不然就是违规。这个非常容易被司机朋友错误的判断为行人违章。若是红的上的,司机可以申诉或者复议应该能成功;但如果是绿的,估计申诉和复议都没有用。这种情况,司机朋友们却真的很难判断准确行人上人行横道时信号灯到底是红的还是绿的,因为在红变绿的9秒倒计时时,大家的注意力基本上都集中在前方的信号灯和相邻车道上了,而这9秒中,其中前3-4秒(如果人行横道灯有黄灯,但好像没有,只有绿灯闪后变红,那这个就是前8秒左右还是绿灯或者闪绿灯),人行横道上的灯还是绿灯,行人还是可以过的,很少有人会同时关注人行横道上的行人灯是绿红和行人是否在绿灯时上的人行道啊。
本帖Z后由 takoi 于 2017-12-3 00:43 编辑
takoi发表于 2017-12-03 00:40 回复 我会回来的 的帖子有一种特别难以看到或者判断到的情况,还真的不是行人违法,而是司机违规:当路口的人行横道灯是绿灯时,行人走上了人行横道,但是他在通过人行横道时,人行道灯变成红灯了,而机动 ...
我明白你意思,不论行人是否违规,机动车肯定要让行人,至少不能危害到行人,因为一般是不能处罚行人的,那么人行道上对应行人的红绿灯就不作为标准,只能说对应机动车的绿灯亮,司机有路权时,司机不论是让还是不让,至少要保证行人安全,人行道出事司机要负全责,但是没事不能随便处罚司机啊,否则就是乱套。有人说人行道上Z好两头有栏杆,行人全部通过,两边栏杆都竖起时司机再走,搞得行人像火车,哈哈,我们也只能在这里吹牛而已,
takoi发表于 2017-12-03 00:40 回复 我会回来的 的帖子有一种特别难以看到或者判断到的情况,还真的不是行人违法,而是司机违规:当路口的人行横道灯是绿灯时,行人走上了人行横道,但是他在通过人行横道时,人行道灯变成红灯了,而机动 ...
或者弄的更专业一点,既然那么珍惜行人的生命,干脆在每条人行道上设置可以感应的红绿灯,当行人通过人行道的设定时间快要结束时系统发出警报,等到人行道上彻底没有行人时,系统控制对应机动车的绿灯亮,这样大家都有明确的执行标准,我相信这玩意在技术上应该是不难,可是,监管部门就捞不到多少钱了。
我会回来的发表于 2017-12-03 01:30 我明白你意思,不论行人是否违规,机动车肯定要让行人,至少不能危害到行人,因为一般是不能处罚行人的,那么人行道上对应行人的红绿灯就不作为标准,只能说对应机动车的绿灯亮,司机有路权时,司机不论是让还是 ...
不是这意思,回复你的情况是行人没有违规且拥有优先通行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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