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ghsx发表于 2018-6-22 11:26 没有啊,只是觉得人家不求你的财产,自己努力,也有能力买房,不该被你那样说,你说人家没能力,付不起首 ...
至少男方家里付出啊,女方家出什么了?
你觉得男方算计,还是那个话啊,要不,女方家举家首付,你看女方屋里写不写男方名字
huanghsx发表于 2018-6-22 11:26 没有啊,只是觉得人家不求你的财产,自己努力,也有能力买房,不该被你那样说,你说人家没能力,付不起首 ...
至少男方家里付出啊,女方家出什么了?
你觉得男方算计,还是那个话啊,要不,女方家举家首付,你看女方屋里写不写男方名字
yesewenro发表于 2018-6-22 11:50 回复 老腊肉 的帖子感情好的话,男的负责任、有上进心的话,女的不计较加上男的名字。感情本来不应该讲赚 ...
既然加不加法律上都有女的份,那女的逼着搞什么意思?说明感情不好撒,还没有结婚都想到离婚的女人,防着不应该吗?
商量好,她住进来一个月交多少房租;你上她一次,给她几多服务费。一家人开开心心商量好就行了
已经是婚前买的了,没必要加名字吧。不过如果女方很在意,加了也无所谓吧。看女方的言辞,就是很在意咯。
要看出钱没有,没出钱,就算加了名字,法律也不认
yesewenro 发表于 2018-6-22 11:50
回复 老腊肉 的帖子
感情好的话,男的负责任、有上进心的话,女的不计较加上男的名字。感情本来不应该讲赚 ...
婚后日常消费不计入贷款计算,日常生活消费无法用来举证还贷占一半,所以女方生活消费算是白投入的。
所以帖子里女方说生活消费只出一半是很正确的。
而且从男方的回应来看,已经摆明了就是准备自己工资还贷(男方收入应该是较低),完了日常消费也就是过日子基本靠女方收入,已经算是在算计女方钱了。如果真的离婚,男方可以举证自己持续还款,女方是日常消费无法举证参与还款。
其实女方做法没有问题,关键是能做不能说。但是不说清楚,婚后按她想法这么办的话,按男的已有的算计,肯定吵闹不断。
本帖Z后由 fine 于 2018-6-22 14:38 编辑
猫的小幸运发表于 2018-06-21 06:59 谁说贷款期间不能写双方名字啊?我们家房子是贷款,就是写的我和老公名字。然后还有一点,哪怕房子之前写的男方名字,后期都是可以加名字的。只是去办些相关手续而已。。。话说男方想法有些自私了。。。
婚前房子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如果想在贷款期间加名字,银行一般不会愿意加,手续很麻烦,因为发生了物权转移,贷款人从一个变成了两个,银行要重新做房查,征信,抵押手续,甚至利率都得重新计算,所以一般银行都会申明不让加。
fine发表于 2018-6-22 14:32 婚后日常消费不计入贷款计算,日常生活消费无法用来举证还贷占一半,所以女方生活消费算是白投入的。所 ...
站楼上。
JSNOW发表于 2018-06-22 10:11 你说错了 我们婚前老公有套房 婚后办理房产证 也加了我的名字,婚后买房 我一个人签购房合同,办理房产证加了我老公名字 。2套房都是我老公还房贷,都加了我名字 你说的不能加 我表示不能接受。 ...
首先你有个概念没有搞明白,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文件,后者显然才是Z具权威的财产归属凭证。房产证可以加名,但不动产登记证只有你老公的名字,不信你可以去查,因为房子是你老公认识你之前就已经完成登记的,要想变成你的,只有一个途径,就是无偿赠与,这需要公证,很麻烦。我看大多数女人未必知道,所以,婚前还贷房如果是一方出的首付,即使加了另一方名也只是个形式,房产登记证上的归属权仍然是首付出资方。就算今后散伙了,女方也无权要求分割一半,只能是房产的归属权者给予女方一定补偿。
你家的买房时间点,两人就已经结婚了,不然不可能合同写你,贷款是他,银行不会同意给非合同人放款,必须是你们俩当时已经有婚姻关系了,能证明是亲人,才能这样写(除非违规操作了,这样后期存在风险)
而帖子中,男方在不认识女生之前就单独贷款买房了,女生没有承担前期任何过程(首付、合同、贷款),和该房产无关。所以,贷款结清之前,银行出于风险控制,不会变更抵押人,不会加名字。即使加了名字(银行放宽审核),万一发生离婚,权属方面,男方也完全拥有该房产所有权,金额方面,若没有共同还贷(例如男方证明还贷金额来自男方父母),则女方与该房产完全无关;若共同还贷,女方按照还贷比例,享有贷款部分金额及贷款部分增值金额的对应比例金额。
愚以为,婚姻关系中,Z好是相互理解包容,有些话先说出来,味道可能就变了,为后面的不和谐埋下病根。
婚姻中,都是辛苦的,都不容易,不要大男子主义,也不要女权主义,多一点理解,才能持久。
Z好的情况就是,男女双方婚前都有自己的房子,相对对等,一方如果没有房又想要名字,Z好是之前的房产就按之前的来,共同再买一套,共同出资写两人名字,就没有那么多争吵了
我就是个看热闹的发表于 2018-6-22 14:44 首先你有个概念没有搞明白,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文件,后者显然才是Z具权威的财产归属 ...
对,关键就在这个补偿上。好多人还认为婚后还贷部分理所当然占一半,实际上无法举证直接参与还款的情况下,只能得到部分经济补偿,而这个补偿也是没办法扯得清白的,只能说看良心,但是良心这个东西....呵呵 就不好说了
看回帖好多人对喷,我觉得都这样的心理的话,真没必要结婚....
说白了都是穷人,互相算计对方利益,算计不到要喷人,不想被算计也要被人喷....
觉得婚姻系统已经烂掉了,食之无味,弃之毫不可惜
li-lingfeng发表于 2018-6-22 14:47 回复 JSNOW 的帖子你家的买房时间点,两人就已经结婚了,不然不可能合同写你,贷款是他,银行不会同意给非 ...
鼓掌,说的太好了。
要么就婚前全款,要么就婚后共摊共有....搁这种要结婚之前个人贷款买个房...真的是扯不完的皮
让我想起之前看的帖
房子男的名字 男的工资还贷 女的工资养家 后来男的出轨离婚 房子女的没份
共同还贷的话,凭什么不加名字,我觉得女的没有问题。
内容被自动屏蔽
内容被自动屏蔽
是的,补偿很难计算,除非每一笔贷款还账都有记录是谁的钱来付的。补偿很多时候就是一个估计出的金额
就是之前没有真感情,骗婚的情况太多,国家才出台新的婚姻法,规定了谁出钱房子是谁的新规定,要是没有办法证明出过钱(哪怕是共同还贷),房子还是完全权属于首付出资方,补偿只是后续的安慰
fine发表于 2018-06-22 14:53 对,关键就在这个补偿上。好多人还认为婚后还贷部分理所当然占一半,实际上无法举证直接参与还款的情况下,只能得到部分经济补偿,而这个补偿也是没办法扯得清白的,只能说看良心,但是良心这个东西....呵呵 ...
是啊,我见过有补偿十万的,有补偿三十万的,也有卖掉房子各拿一半的。就因为这个份额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所以给多给少完全凭男人的良心,同时也表明了法律并不支持这类未出资的房产加名。除非当初双方就公证好各自占的份额,但假如还未结婚就如此理智算计好一切可能,也只能说形势所迫吧。。。
后期可以加么我怎么听说加不了呢
内容被自动屏蔽
©2008-2024 得意生活 版权所有 鄂B2-2008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