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你放弃过?
看来你放弃过?
我晕 那都是我爸妈还的 卡都不在我手上 我啥也没管
这事在论坛上说没用,找老婆说清楚。话说就算谈不来,看清一个女人的本质,直接离,闹法院正好名正言顺把房子归为自己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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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婚前买房,婚后要办房产证,正在办中,现在还要老公写个签名?
请问下,如果夫妻只想写一个人的名字,另一方为什么要写放弃说明
房管局又没办法去查账看谁还的款。除非你是婚前全款,才是跟配偶无关。别那多抱怨了,证据留好,离婚再拿出来,现在该怎么办就么样办。
这是奔着离婚去的吧,是男人并想过下去的话,大大方方加上老婆的名字吧,否则,离婚是迟早的事
是啊!! 他也占了一半了啊!~~
嗯嗯 只能这样
还贷部分属于共有财产,你老婆跟你结婚也是有付出的,不会因为工资低娘家穷就剥夺你老婆的权益,话说你这种人不应该有老婆。
等你作为父母给你儿子或女儿买了一套房,你送给你的女婿和儿媳妇再说吧。这个社会现实一点没错。我武汉买的房子她也什么都没出 我写她名字没事, 但是那套房子本来就是我父母花光所有的钱买的,跟我没有关系。他们是很节省的,都是打工的。站的位置不一样,想法不一样吧。
呵呵。没必要跟你争。太偏激。
所以我说是强制成了共同财产
说了 还贷也是我父母还的 首付 装修都是我父母弄的 现在结清也我父母借钱结清的 这个房子出的钱压根就没我们什么事。而且我现在准备在武汉买 也是我自己存的钱,这是我的钱我可以说是我们共同的,写双方名字没错。但是第一套,真的是跟我们没关系。
做男人大方一点,所有钱财都可以归老婆,等生了孩子,再来个假离婚买房,房子判自己,孩子判老婆,完事不复婚就可以了
婚后还贷的部分是共同的,楼主不要纠结了,100的房子婚前买,到你离婚时,市值变成了200,增值的100都得平分,好好过日子才是真的,财产这个算不清楚的,而且还伤感情
但是你如果跟你媳妇说不写她的名字,要她主动放弃,这个间隙你要花多少时间做多少事来修复啊,她以后肯定会防着你的,这样就没有意思了。
没啥好烦的,正常程序,你贷款期间结婚了,谁知道你的房贷是夫妻共同承担还是你父母承担啊,让他来签名放弃才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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