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请教各位大神,还建房土地性质为:划拨性土地,现在问题主要三点:
1、交房时的物业在合同期满之前撤出,新进物业没有与业主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据他们物业说,因为没有业委会,物业是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想请教此说法是否合法);
2、新进物业没有在区房管局物业科备案,物业的说法是,还建房房管局不备案,这个说法合法吗?
3、新进物业资质为3级,前期物业为1级,但是,新进物业公司还是按原合同收费标准收取物业费,是否合理?
请各位大神多多指点
如题,请教各位大神,还建房土地性质为:划拨性土地,现在问题主要三点:
1、交房时的物业在合同期满之前撤出,新进物业没有与业主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据他们物业说,因为没有业委会,物业是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想请教此说法是否合法);
2、新进物业没有在区房管局物业科备案,物业的说法是,还建房房管局不备案,这个说法合法吗?
3、新进物业资质为3级,前期物业为1级,但是,新进物业公司还是按原合同收费标准收取物业费,是否合理?
请各位大神多多指点
1、是对的
2、不是因为还建房房管局不管,而是没备案所以房管局不管,如果他去备案,房管局一样管
3、现在没有资质一说了,一切按物业合同收费
liuyang027发表于 2019-04-11 14:45 1、是对的2、不是因为还建房房管局不管,而是没备案所以房管局不管,如果他去备案,房管局一样管3、现在没有资质一说了,一切按物业合同收费
首先,非常感谢亲的耐心回复!
关于备案的问题,物业公司说,为还建房提供物业服务费的物业企业在房管局物业科那边不能备案,说是物业科不受理,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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