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说判不判死的没意义,如果伤者要钱赔偿,那么势必会写谅解书,那么一定不会判死,15年。。。。现在伤者几家有分歧,谭家也乐的原意。谭女是成年人,身下无任何财产,赔什么?怎么赔?谭家父母出钱可以,那就买命。。。现在问题不好搞吧?
这个案子说判不判死的没意义,如果伤者要钱赔偿,那么势必会写谅解书,那么一定不会判死,15年。。。。现在伤者几家有分歧,谭家也乐的原意。谭女是成年人,身下无任何财产,赔什么?怎么赔?谭家父母出钱可以,那就买命。。。现在问题不好搞吧?
所以,现在舆论一片喊杀声就是喝人血。在我看来,不判死刑,加上达成协议进行分期赔款是Z好的结局。
LZ明显搞错了定义,如果她故意要撞死人那就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了,那是故意杀人。
而危害公共安全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谭明明第一次被拦下来以后,却故意连续撞开好几辆车冲出去Z后撞死2个,这明显已经是危害公共安全罪Z严重的结果了。
其实主要是她态度太嚣张引起大家反感,她肯定不是故意杀人但是你不能这么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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